2018年5月23日 星期三

堂堂政府官員在世衛大會門口爭吵中國代表權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林青昭(台灣憲法學會副秘書長)   
2018-05-24
外交部不應該要求友邦違反《國際法》提案,兩敗俱傷,台灣人更不應該繼續「默認」政府官員,在國際會場門口爭吵中國代表權,還把台灣的國家性一起拖下水。資料圖/2018WHO宣達團提供
外交部不應該要求友邦違反《國際法》提案,兩敗俱傷,台灣人更不應該繼續「默認」政府官員,在國際會場門口爭吵中國代表權,還把台灣的國家性一起拖下水。資料圖/2018WHO宣達團提供
世界衛生組織(WHO)是聯合國會員國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中華民國依據《聯合國憲章》23條規定,已經是會員國,由北京的中國政府代表,這是國際社會的共識。自稱是中華民國外交部與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官員,如何去國際場合爭吵,並向國際社會要求加入。明知無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成為會員國,又委屈的以非國家的觀察員身分,要求在一年一次的世界衛生組織大會(WHA)旁聽,這樣也被拒絕,只能在會場門口抗爭。
外交部不應該要求友邦違反《國際法》提案,兩敗俱傷,台灣人更不應該繼續「默認」政府官員,在國際會場門口爭吵中國代表權,還把台灣的國家性一起拖下水。結果外交部洽請友邦向世界衛生組織提出「邀請台灣以觀察員參與WHA」,爭取列入議程,最後由大會主席David Parirenyatwa裁決,不列入議程討論。中國基於維護中國的國家主權,批評「涉台提案」「於法不容、於理不通」。
相對於台灣官民有損台灣國格之行動,以及對統治台灣的中華民國法定位之錯誤認知。中國在維護國家主權、處理國際事務上,總是及時掌握「不默認」、「持續」原則打壓台灣。可見中國執政者雖然獨裁,然對捍衛國家主權的行動上,相對是絲毫不猶豫的。依據國家主權不可侵犯原則,中國捍衛國家主權,不是台灣官民一廂情願可以片面否定的。
只是以「台灣不能在全球衛生體系中缺席」,企圖挑戰中國的國家主權,而且只能由台灣政府官員,領頭前往國際場合門口抗爭,並向國際社會主張非國家的觀察員身分,自我否定台灣的國家性。此錯誤且負面的行動主張,可說是自取其辱、無知的行為。
「持續」對外主張台灣是主權國家,是台灣「宣布獨立」過程,重要的基本要素,台灣官民不能因為要參與國際組織或活動,而中斷台灣的國家性。「不可默認」台灣不是主權國家,必須「持續」主張獨立以維持時效性法效果。公法學者許慶雄教授,傳授「宣布獨立」的基本概念:
一、宣布獨立必須持續、分秒不可間斷。
二、當國際社會出現否認或反對的說法,必須立即提出反駁並抗議之。
三、不可對外自我否認是國家,主張非國家身分。
此外,許慶雄教授在「台灣如何成為國家」系列中,針對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多重意義及效果,皆有詳細論述。以下是有關聯合國傘下的「專門機構」簡介,也是關心台灣前途的朋友,應該了解的相關內容和概念。
1.目前數百個國際組織中,地位最重要者即為聯合國(UN),其他重要之國際組織也多屬聯合國傘下的「專門機構」。例如:國際民航組織(ICAO)、世界銀行集團與國際貨幣基金(IMF)、世界衛生組織(WHO)等。
2.這些重要國際組織都在憲章規定,「凡屬聯合國會員,均當然有權成為本組織之會員」。由此可知,只要是聯合國會員國,欲申請加入其他國際組織,即便是與聯合國無關之國際組織,也都不成問題。
3.以目前台灣的《國際法》地位,要個別加入其他重要國際組織,其困難度皆高於加入聯合國。所以,台灣要加入國際組織,應全力以聯合國為總目標,不應分散力量去要求加入其他國際組織。
總之,台灣人應該堅持有自己的國家,台灣人民應該有尊嚴。政府不應該繼續賄賂、脅迫窮困國家,為台灣無理要求違反《國際法》,「一個國家一個合法代表權原則」,應該早日「獨立公投、正名入聯」,符合國際法秩序。
Source: 民報/專文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0872&Itemid=71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