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8日 星期日

德大使再批中國強加網路監控:外企強烈不安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8-03-1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曾撰文批評中國網路安全法的德國駐中國大使柯慕賢今日再度投書媒體指出,中國的網路安全法條文表述模糊,在監管對象上的定義籠統到幾乎涉及所有企業,且還規定企業的資料要在中國儲存,以及3月底前將全部清理虛擬私人網路(VPN)在內的網路接入服務市場,只准許經批准的專線,這些作法都讓外企強烈不安。
  • 曾撰文批評中國網路安全法的德國駐中國大使柯慕賢今日再度投書媒體指出,中國的網路安全法條文表述模糊,在監管對象上的定義籠統到幾乎涉及所有企業,且還規定企業的資料要在中國儲存,嚴重干擾公司的運作流程。(圖擷取自網路)
    曾撰文批評中國網路安全法的德國駐中國大使柯慕賢今日再度投書媒體指出,中國的網路安全法條文表述模糊,在監管對象上的定義籠統到幾乎涉及所有企業,且還規定企業的資料要在中國儲存,嚴重干擾公司的運作流程。(圖擷取自網路)
柯慕賢(Michael Clauss)在去年10月於中共黨代會前夕,就曾撰文批評中國的網路安全法;11月時於德國在中國企業商業信心調查發布會上也曾指出,德國企業被要求管理層中一定要有中共黨員,有些企業可能因此考慮離開中國。
柯慕賢在英國金融時報(FT)中文網今日刊登的〈中國網絡安全法:外企為何抱有疑慮?〉一文中則指出,網路安全法對於監管對象「網路運營者」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定義不清,籠統到幾乎涉及所有企業,且法令規定企業的資料要在中國儲存,不僅嚴重干擾公司的運作流程,集中儲存的方式也讓資料丟失的風險更高。
對於中國官方宣布今年3月底前,將全部清理虛擬私人網路(VPN)在內的網路接入服務市場,只准許經批准的專線,柯慕賢也質疑,個人通訊是否還能繼續受到保護?官方規定企業每月不得不花費2萬歐元購買經批准的專線,也將從根本上重創外企在中國的商業模式。對於網路安全法在硬體的安全認證方面完全參照中國國內標準,柯慕賢則認為這等同是要用非關稅貿易壁壘將工業領域的外企擠出中國市場。
因此柯慕賢呼籲,德中雙方應就這些議題展開實質性對話,以避免兩國經濟受到影響,並指出,若上述情況不改善,中國工業與國際產業鏈對接能力將面臨下滑的風險。
Source: 自由時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0336&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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