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4 | |
〔記者黃欣柏、蕭婷方、溫于德/台北報導〕行政院昨宣布對一二六名在太陽花學運時攻佔行政院的民眾撤告,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昨對林全內閣的做法給予肯定,但他強調,行政院除了撤告,也應對國家暴力採取積極作為,未來應組成非警察體系的調查機制,徹底清查員警執法過當情形,把打人的警察與下令打人的官員都揪出來,才能還給社會一個公道。「應組非警察體系調查」三二三事件被告之一的青年社運團體臺左維新總召吳濬彥肯定行政院撤告,但他也指出,行政院至今未對三二三攻佔行政院打人的警察究責,建議新政府應立刻籌組獨立客觀的調查機制,公佈由上而下的指揮鏈,並公開調查報告。吳濬彥說,三二三事件為太陽花學運期間,不得不為之的公民不服從行動,他明明是糾察,卻被羅織「妨害公務」罪名,也有許多人與他一樣,都遭不實罪名起訴,反觀當晚打人員警至今未被究責,兩者十分不對等。 太陽花學運期間,包括三一八佔領立院、三二三攻佔行院及四一一路過中正一分局,共計一五八名被告涉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目前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其中有一二六人涉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毀損等罪,為告訴乃論刑事告訴。行政院長林全裁示,對一二六位被告撤回告訴乃論刑事告訴。 對於政院撤告,反黑箱服貿義務律師團發表聲明,除肯定行政院撤回告訴之舉,也主張,行政院應立即調查並公布二○一四年三月廿三日夜晚至廿四日凌晨當夜,警察執法過當而傷害民眾之真相。 聲明指出,行政院應籌組獨立客觀之調查機制,非警察體系之自行調查。調查範圍除下手施暴之員警身分外,更應揭露該次行動由上而下之指揮鏈。 調查報告應主動公開,除供司法審判使用外,應撰寫為報告書,並提交予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作為補充意見。 「仍須承擔妨害公務罪」被告之一、現為民進黨立委林岱樺助理王奕凱也於臉書上發文指出,政院只能撤除告訴乃論,多數人還是必須承擔「妨害公務」非告訴乃論罪,政府應檢討抗爭者被濫訴的現象,思考非暴力抗爭行為除罪化的可能性。盼檢高層定調撤回起訴高榮志也指出,既然林全已經公開闡述太陽花學運是政治性案件,而非單純法律案件,檢察總長、高檢署檢察長及北檢檢察長應盡快開會討論,將所有因反對黑箱服貿而起的訴訟案件不起訴或撤回起訴,不能只交給基層檢察官處理,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Source: 自由時報 |
2016年5月24日 星期二
政院撤告太陽花學運》究責到底 司改會促揪暴警與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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