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林冠妙 | |
2016-04-14 | |
了解前總統陳水扁病情的醫界率先呼籲特赦後,傳出要求重審平反的呼聲,但扁案是徹底的「政治」案件非「法律」案件,無法重審以司法處理,且陳前總統的身體已被凌遲到無法出庭,如何面對破產的司法、期待公平審判?政治案件只能政治解決,就是特赦! 當二次金改案一審宣判無罪,馬英九伸出黑手、宴請司法院長及檢察總長等人,公開宣稱「司法不應悖離人民的期待」,再次宣告扁案為政治審判,加上中途換法官、特偵組教唆辜仲諒作偽證、實質影響力說、最高法院自為判決等,馬政權祭出「政治」,憑什麼要求以「法律」救濟? 重審扁案?據中正大學最新民調,逾八成民眾不信任司法,「民進黨上台後,法院就不是中國國民黨開的?」當年法務部長陳定南曾言「管不動檢調」,許多法官、檢察官都是威權遺毒,醫療小組一再疾呼,有三病症危及生命,陳前總統等得到司法改革嗎?再審或重啟調查都不可能。 保外就醫中的陳總統,和坐牢沒什麼兩樣,不能無所顧忌地陪扁媽、夫人散步、帶孫子外出玩耍,不能參加公開活動,甚至不能去投票,還得擔心要回監,而曠日廢時的重審過程,正反雙方的政治攻防勢必引發政治風暴,這些都是政治問題。 特赦要有社會共識?當年美國福特總統也是考量前總統卡特身體狀況不佳,不顧反對聲浪,無條件特赦還沒被定罪的尼克森,也沒要求要道歉,還指稱特赦使得尼克森和國家在「美國悲劇」中減少痛苦,難道卡特不用司法審判、給個交代?難道福特不用尋求社會共識?因為這是政治問題。 特赦要先認錯、道歉?是馬英九、特偵組要認錯向人民道歉!特偵組和蔡守訓等一干人等要先查辦,給國人一個交代! 特赦代表有罪?中國國民黨人士一直誤導、譏諷有罪為什麼要特赦?還搬出憲法、特赦法,聲稱特赦只「免除其刑罰」而非「免罪」,卻不提赦免法第三條後段「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之規定,罪刑宣告無效,意即無罪特赦,美麗島事件特赦就是適用此規定,也沒要求道歉,更無定讞、道歉或認罪等條件,要求認錯道歉,也是政治問題。 特赦是總統獨有的權力,免刑特赦或無罪特赦,全視總統的決定。(作者為台灣北社理事)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2016年4月14日 星期四
《北社評論》扁案是政治迫害,沒有重審,無罪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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