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8日 星期二

〈金恆偉專欄〉憲兵、主任教官們為什麼敢?

作者 金恒煒   
2016-03-08
洪仲丘虐殺案在大法官釋憲之後,立法院終於修法,現役軍人「平時」犯法納入司法審判,司法院自我表功,號稱「國家司法權一元化」、「一次到位」。現在卻又發生憲兵非法濫行搜索,公然偵訊非軍人的一般人民,而且第一時間國防部宣稱憲兵具「司法警察」身分,故一切「依法處理、程序合法」。
憲兵身兼「司法警察」的法源在︿刑事訴訟法﹀的第二二九至二三一條,明文規定「憲兵長官」、「憲兵隊官長、士官」,甚至「憲兵」都屬「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憲兵之所以敢大剌剌的濫搜魏姓平民,恃仗的就是此惡法。台灣的司法體系明顯不在「一元」或「二元」,而在「司法軍法化」。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威脅說:「憲兵執行相關任務,社會上如果有意見,也可以回歸本務,但社會是否因此要付出更多代價?檢警是否願意?」這副口吻,像不像軍人化身教官進入校園的說法?
「司法軍法化」還不是唯一問題,更嚴重的是「軍法特務化」。時代力量黨團記者會中,國防部保防處長趙代川在立委徐永明、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連續逼問下終於坦承:「這個指令是我下的!」難怪有媒體大嘆:「政治作戰的情治人員也涉入!」濫搜平民的背後,揭露的是軍中特務橫行,不但監控軍人,還可藉司法警察遂行白色恐怖。
台灣司法體制弄到今天還不能還正義於人民,就因為兩蔣的司法操弄已造成結構性的難以改變。雷震案時,蔣介石堅決採行軍法而不顧胡適等人回歸司法的呼籲,原因就是司法不能定雷震等人之罪。這種黨國以軍法戒嚴的心態,滲入到司法體系中,於是憲兵跋扈到違憲亂法而振振有辭。國防部六日「五點聲明」,一再強調「依法律規定,並無濫權之事」,七日的「六點聲明」更反守為攻,批國人不夠「理性、客觀」,「讓問題失焦」,反咬被害人之女所說失實;質問社會沒有公平評論出售涉及國家安全檔案的「動機與目的」?法務部長羅瑩雪悍然挺身當軍特們的門神,怪罪是媒體「越報越扯」。有馬統們的保護,憲兵、軍特、教官怕什麼怕!
軍方情治人員可以不受司法與社會制約,不必嚴守司法程序與證據法則,不必管毒蘋果理論,祭出「無票搜索」就能橫行。但「無票搜索」的前提是「情況急迫」,「二十四小時內有偽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而且,「執行後三日內報告該檢察官」,憲兵一項也沒遵守。
要問的是,憲兵們為什麼敢?就如同質問政大主任教官張惠玲及校警為什麼敢?不正是黨國幽靈還在台灣作祟!從正面看,這些隱藏在底下的魑魅魍魎的自作孽,在在提醒我們轉型正義要從根做起,全面而徹底。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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