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1 | |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瀆案,台北地方法院判刑七年四個月,消息傳開,在野立委昨質疑,林益世藉勢藉端、囂張索賄的事證明確,台北地院對他與家族共犯「重罪輕放,縮小打擊面」,很符合社會觀感「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昨表示,林案發展很可能吻合坊間流傳「一審輕判,二審減半,三審吃豬腳麵線(寓意無罪)」,因為一審判決七年四個月,二審預料變少,若定讞服刑,可能二、三年內假釋出獄,與馬英九總統卸任時間差不多,「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後一句應改成「完全護貪」。 曾揭露林益世貪瀆的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認為,林益世罪證確鑿,理當「一槍斃命」,如今判決竟變成無關貪污,而同樣沒有法定職權,前總統陳水扁在二次金改案被指有實質影響力,林益世涉地勇案卻被認為沒有實質影響力,司法袒護、雙重標準莫此為甚,馬團隊除核心貪腐,也是司法不公的操弄者。 台聯立委黃文玲說,依檢察官起訴林益世的四大罪名,刑期合計重達無期,最低應有廿年以上,法官因人設事,不採貪污治罪,反而輕判,匪夷所思。 有行賄者卻沒受賄者 立委︰司法邏輯不通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質疑,地勇負責人陳啟祥坦承行賄,被檢方緩起訴,一審輕判林益世,不算索賄、貪污,是犯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全案「有行賄的,沒收賄的」,就算是恐嚇案,陳是被害人,反遭緩起訴,司法邏輯不通,法條引用似乎經過設計,全因林益世是馬子弟兵。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說,林益世貪瀆案從調查、起訴到審判,馬政府早就畫下垂直、水平的紅線,連藏匿贓物贓款的共犯,包括林妻彭愛佳、母親沈若蘭與兩名舅舅都無罪,擺明是「政治凌駕司法,司法貞操淪喪」的政治判決,令人遺憾。 親民黨立委李桐豪也指出,司法機關應確實調查釐清案情,並對社會做出合乎法理情的說明。 Source: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1日 星期三
馬愛將林益世輕判… 在野痛批「完全執政 完全護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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