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3 | |
行政院院會通過「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台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賦予中國海協會來台設辦事處的法源。該草案明定,未來中國海協會來台設立的分支機構與人員享有「館舍不可侵犯」、「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等保障。曾任陸委會主委的台聯黨主席黃昆輝批評,馬政府讓中國來台設辦事處,還提供豁免及禮遇,這等於給「共諜」開了一條大路。也有立委質疑,台灣用法律去規範中國在台的辦事處,但中國是人治國家,如何確保台灣辦事處的地位與待遇? 中國堪稱當今對台灣最有敵意的國家,不僅曾對台灣文攻武嚇,現在還「例行性」地介入我國總統大選,甚至傳聞介入收購我國的新聞媒體。尤其是,中國表面上與馬政府「講和平」,實際上卻在我國軍隊發展共諜網,同時積極統戰高階退役將領,意圖弱化我國軍隊的國家認同與戰鬥意志。在這種情況下,馬政府還打算給中國在台辦事處「館舍不可侵犯」、「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管轄」等保障。這不是擺明了為中國的入島、入戶、入心統戰工作,設置「島內最高指揮中心」嗎? 根據上述條例草案,中國在台辦事處等於是中國在台灣的「租界」,將來不僅在法律上擁有「治外法權」,在政治上馬政府更不敢得罪中國,基於國家安全需要密切監視,而那些「心向祖國」的人則將有合法「共促統一」的據點。更可怕的是,包括陳由豪那些通緝犯,再也不必冒險偷渡出境了,因為他們只要到中國在台辦事處便可以獲得庇護;至於像羅賢哲少將那樣的共諜,一旦東窗事發也可以就近逃進中國在台辦事處,乃至,叛逃軍官林毅夫被派來擔任辦事處主任。凡此,如果成真,馬政府要如何處置,是否可以先向人民說清楚、講明白? 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中國是一個專制獨裁國家。如今,馬政府打算立法保障中國在台辦事處,但是,台灣在中國的辦事處能夠獲得對等的保障嗎?去年初,中國重慶市副市長、原公安局長王立軍叛逃,至美國駐成都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卻在中國施壓之下離館被捕。美國在中國的領事館,都無法抵擋中國的政治壓力,不得不讓尋求政治庇護者「自願離開」,將來台灣在中國的辦事處如果發生類似事件,結局恐怕不是「自願離開」,而是中國的軍警直接闖進辦事處抄人吧! 馬政府立法保障中國在台辦事處,而期望中國給予對等保障,可以預料終歸是一廂情願,甚至本來就是對台灣人民的一場騙局。因為馬政府一向主張台灣與中國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既然雙方不是一邊一國,那麼互設辦事處便非外交層次之舉。比較實在的說法應該是,中國在台灣設的類似「中國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而台灣在中國設的類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前者是中央到地方設的「督導」機構,後者是地方到中央設的「聽令」機構。香港特區政府對「中聯辦」奉命唯謹,但中國中央政府隨時可以把「駐京辦」叫來罰站。 既然如此,馬政府為何那麼熱衷於互設辦事處呢?說穿了,就是「奉行更積極的大陸政策」,更積極地為「統一」塑造一股不可逆轉的形勢,與習近平「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於是乎,擴大開放中國觀光客、取消中國學生來台就讀的三限六不、縮短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時間、中國銀行入股本國銀行、為中資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等等之後,「中聯辦」與「駐京辦」也就堂堂登場了。所謂的「開放是常態」,即將造成「匪諜是常態」、「督導是常態」,二千三百萬隻溫水裡的青蛙,要繼續被煮還是跳出鍋子?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社論 |
2013年4月13日 星期六
中國入島入戶的統戰 馬政府竟張臂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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