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很大 我很火大
◎ 葉怡君
台灣已經民主化十多年了,現在居然有立委還活在戒嚴時期?不准公民團體及公民記者進入立法院旁聽?這樣的態度真的令人很心寒。
釋字第六八九號文保障公民記者採訪權,但公民記者卻被擋在立院門口;社會人士至立法院列席、旁聽早已行之有年,並且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權利。然而,現在卻有立委一而再、再而三的限制民眾的旁聽權。請支持「讓民主列席」,保障公民、社會人士、專家學者,進入立法院旁聽、列席的權利。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規定說得很明確,各委員會會議,公開舉行。不但保障了人民的權利,也確立了國會透明的法制化。然,立法委員對於申請進入委員會旁聽的公民團體或是欲申請進駐採訪的公民記者,卻是拿出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種委員會開會時,除出、列席及會務工作人員以外,不得進入旁聽。這種思考模式簡直讓人匪夷所思,因為明顯規則就是不能牴觸法律,立委們卻還拿著該規則譴責民眾不得旁聽!
目前雖開放了IVOD,但是當協商,或是審查預算之時,常沒有畫面,但立委們還是會用這個理由,反對團體或公民記者進去旁聽。既然已經開放IVOD,為何不准公民團體進去旁聽呢?這種邏輯上的謬誤,真令人對於國會議員的思考方式感到訝異。
(作者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政策專員)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22/today-o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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