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承宗
法務部與外交部聯合召開記者會,強調陳前總統「是刑事犯非政治犯」云云,反倒引人「此地無銀三百兩」的遐思。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二次金改案一審判決無罪後,馬總統兩日後旋即發表「司法不能孤立於社會,也不能背離人民期待」宣言,同時總統府發言人也出面批判「判決書觀點,與中華民國憲政實務、人民期待落差甚大,必須澄清。」再經兩日後,馬總統又宴請行政、立法及司法院正副院長,法務部長曾勇夫、檢察總長黃世銘也出席宴會,會中馬總統再表示「不能漠視人民對部分法官做出違背人民合理期待判決的失望與憤怒」,並直指「台北地院對二次金改案扁家及金控業者全部無罪的判決結果,引發外界極大震撼與批評,顯示司法改革需加速進行,才能重振人民對司法信心」云云。
扁案在馬總統如此這般高度、密集關切下,果然同月十一日龍潭案就被最高法院罕見以「自為判決」方式有罪定讞。馬總統介入司法的斧鑿痕跡如此明顯,如今馬政府再怎麼強詞矯飾,終究難杜國際社會對扁案司法公正性的高度質疑!
(作者為崇右技術學院通識中心助理教授兼主任)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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