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4日 星期六

西藏之聲:不顧中共嚴厲打擊又有一名藏人在同仁縣自焚

新聞報導 -
作者 西藏之聲   
2012-11-23
不顧中共嚴厲打擊又有一名藏人在同仁縣自焚

【西藏之聲11月23日報導】正當中共政府在西藏安多黃南州境內下達通知,要求各級單位和公安機構嚴厲打擊藏人自焚和同情自焚的僧俗民眾之際,昨日(22日)又有一名藏人在熱貢同仁縣境內自焚,抗議中共執迷不悟。

現居瑞士的流亡藏人索南向本台介紹說,(錄音)昨天(11月22日)西藏時間下午4點20分鐘左右,西藏安多黃南州熱貢同仁縣多哇鄉直躍村年輕藏人魯本嘉,為抗議中共強權高壓統治政策,在多哇鄉里點火自焚身亡。當時周圍民眾將自焚藏人的遺體抬到多哇寺中,隨後由多哇寺僧眾的帶領下,遺體進行了火化。

11月15日自焚的藏人卡本加

索南還強調,(錄音)近來中共政府派遣大批全副武裝的軍警和特警,到多哇鄉恐嚇和騷擾當地藏人,嚴厲管制藏人的日常行動,同時,中共當局下達通知,決定嚴厲處置同情和慰問自焚者家屬的藏人,並試圖孤立自焚藏人家屬等高壓政策,迫使年輕藏人魯本選擇自焚。

自焚藏人魯本嘉,終年18歲,父親叫才果,現年60多歲,他有七個兄妹。

中共官方新華社英文網在此證實了這起自焚事件。新華社的報導指出,一位叫盧本才讓的19歲藏人,於本週四下午4點20分鐘左右,在黃南自治州同仁縣多哇鄉自焚。

此外,藏人行政中央內閣噶廈於今天(23日)下午四點鐘在達蘭薩拉大乘經院中舉行超度祈福法會,為所有自焚同胞表達同情和悼念。同樣位於印度南部貝拉庫北西藏難民社區的上百名僧俗民眾也於今天在當地開展無限期絕食活動,要求國際社會切實向中共施壓,改善西藏緊張處境。

中共下發通知要求孤立自焚家庭嚴懲同情藏人

【西藏之聲11月22日報導】西藏安多黃南州境內連續發生多起藏人自焚抗議事件後,中共政府日前發佈緊急通知,決定嚴懲處置對自焚藏人表達同情和支持的藏人民眾和政府幹部,並企圖孤立自焚藏人的家屬。

現居瑞士的流亡藏人索南向本台介紹說,(錄音)中共黃南州委和黃南州人民政府於11月14日經過黃南州電視台向同仁、尖扎、澤庫和河南四縣發佈關於藏人自焚抗議事件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部門、武警黃南支隊、公安和司法機構要嚴厲打擊同情和悼念、以及慰問和捐款自焚藏人及其家屬的僧俗民眾;要求對自焚藏人家庭取消低保、救災救助等所有慧民政策,今後一律不得安排;嚴懲處置同情自焚的鄉村領導、幹部、寺院和民眾。

中共政府在這份名為「中共黃南州委辦公室、黃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維護社會穩定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全文如下:


在黨的十八大召開之際,黃南州同仁縣境內連續發生6起不穩定事件,嚴重破壞了全州和諧穩定的社會大局,在全省全國造成了惡劣影響。這幾起事件的發生,徹底暴露了達賴集團披著宗教外衣利用「自焚」煽動社會悲情,煽動學生鬧事,企圖引起社會動盪,達到分裂祖國的圖謀。在全州上下竭盡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之際,部分地區出現少數僧俗群眾傳謠信謠,盲目聽從達賴集團的煽動盅惑,將「自焚」者吹捧為「英雄」,並出現探視慰問尤其是向「自焚」者親屬捐款等行為,嚴重混淆視聽,擾亂正常社會秩序。為堅決貫徹省州委決策部署,全力維護全州社會大局穩定,嚴厲打擊少數不法分子煽動不明真相的個別人員「自焚」,製造社會悲情的卑劣行徑,樹立正氣打壓邪氣,維護全州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現將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第一,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迅速採取措施,對「自焚」者家庭取消享有的低保、救災救助等所有惠民政策,今後一律不得安排。對「自焚」者所在的村社取消國家投資實施的一切項目,已經安排的一律立即予以調整和取消。對發生「自焚」事件的鄉(鎮),鄉(鎮)主要負責人向縣委作出深刻檢查,在全州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鄉鎮領導班子及黨政主要負責人本年度內不得評先選優;對發生多起不穩定事件的鄉(鎮)三年內不得安排國家投資實施的項目,撤換鄉鎮主要負責人,重新組建領導班子;失職和瀆職行為,應當依法嚴懲。

第二,各地區有關部門立刻調查各自所屬地區的藏人是否到自焚藏人家中,進行悼念或向自焚藏人家屬捐款,縣政府和黨委立刻組織代表杜絕這種行為的繼續,並進行訓誡談話,指明其錯誤及嚴重後果;對不聽勸戒的,公安機關立即採取措施,嚴厲打擊。

第三,對參與探視慰問「自焚」者親屬並向「自焚」者親屬捐款的群眾、僧侶,要進行批評教育,其組織者和代表群眾、僧侶前往探視者,取消個人及家庭享有低保、救災救助等所有惠民政策;是寺院民管會成員的,堅決予以調整,並由統戰、民宗部門進行處理。對以村或寺院為單位組織大規模捐款、募捐等活動的,取消全村(除五保戶)享有低保、救災救助等所有惠民政策,其村社、寺院三年內不得安排國家投資實施得一切項目,已經安排的一律立即予以調整和取消。

第四,對牽頭組織群眾、僧侶探視慰問「自焚」者親屬並強行攤派的,要迅速查明,鎖定證據立即進入司法程序,從快從重依法打擊。凡有村「兩委」特別是黨支部書記、村長帶頭參與的,堅決予以撤換並追究相應責任,立即派駐紀檢組織、公安、審計等部門對該村開展嚴打整治徹查違法亂紀行為。凡是寺院活佛或民管會組織的,依法關閉寺院,實施清理整頓,對牽頭組織者依法嚴懲。

第五,對乾部職工無視黨紀國法,參與探視慰問「自焚」者親屬並向「自焚」者親屬捐款的,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置。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立即採取各種方式,迅速傳達貫徹本《通知》,並抓好落實。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州委、州政府、州委巡視聯絡督查工作組要會同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對貫徹情況及時跟蹤督導檢查,對貫徹落實不力,仍然發生「自焚」事件,出現探視慰問「自焚」者親屬並向「自焚」者親屬捐款等情況的,州委、州政府將嚴肅追究所在地區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

中共黃南州委辦公室
黃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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