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 |
作者 林冠妙 | |
2012-10-15 | |
洪英花法官演講重點摘要-第二階段:憲政危機(違憲監誓無效!違憲總統就職無效!)
1.違憲監誓無效!違憲總統就職無效! 2.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大法官任期為八年,四年交替換血,四年改任一半人數,為「交錯任期制」。 3.「交錯任期制」和司法院組織法「繼任制」予以配套貫徹。 4.現任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蘇永欽是遞補賴英照、謝在全的缺,原任期自2003年10月1日到2011年9月30日止,故賴浩敏、蘇永欽之任期於2011年9月30日已屆滿,卻仍在任執行大法官兼司法院正、副院長之職務,已違反憲法「大法官交錯任期制」及司法院組織法,應即日解職 5.依『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第四條:「總統、副總統宣誓,以公開儀式分別行之,由大法官會議主席為監誓人」 6.目前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和蘇永欽二位大法官,他們的任期在去年(2011)9月30日就已屆滿 7.就職典禮的大法官會議主席已不具大法官資格,故馬英九宣誓無效! 8.美國總統歐巴馬在2009年1月就職典禮上,只是念錯誓詞的順序,完全沒有影響意思,卻在改天重新來過一次,就職典禮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9. 「交錯任期制」若不落實、不採「繼任制」,將造成某一屆總統無法行使大法官提名權,或總統將可操控主導大法官全數提名及釋憲走向,將引發憲政危機。 聖脈生命教育協會2012.10.13主辦(冠妙整理)
source: 林冠妙facebook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