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應該監督台電,卻成了台電最大包商,圖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保團體抗議原能會核准核二廠1號機的重啟申請。(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
文/劉黎兒
Q:報載監委高鳳仙及趙昌平糾彈經濟部、原能會、台電,指出核電運轉卅幾年,至今沒有找到核廢料的最終儲存場,更指出「原能會核研所最近3年承包台電計畫44件,金額8.19億元,年年高居得標廠商第1名」這是怎麼回事?
A:原能會是國家行政單位,核研所以及所屬人員也都是支領納稅人的錢,編列有國家預算,卻每年讓台電送給自己大筆的研究,成了恐怖的勾結結構。
原能會原本是國家行政單位,應該居於國民立場來把關而監督台電,卻成了台電最大包商,靠台電發給零用錢,當然凡事全聽台電,台電變成原能會主子,而且台電也毫不隱諱這樣的立場,在立院公聽會等也都當場對原能會使眼色、呼來喚去,完全是顛倒結構。
這樣的問題,不僅僅是原能會放棄監督職責,讓台電為所欲為,而且原能會還會幫台電違法舞弊案蓋章擔保,就是因為台電把有問題的審查也委託給原能會,才會讓台電搞出各種非法、違法工程來,像今年5月核四爆出弊案,台電高級主管護航次級品過關,應該防輻射的導線管路作假,用不防輻射的次級產品,原能會核研所居然背書放水,正是因為核研所承包台電的檢驗或研究計畫,就全部OK。
這件弊案除了顯現台電、原能會欠缺輻射會傷害人的概念,同樣也沒有輻射會傷害管線、金屬的概念,非常恐怖之外,也凸顯原能會為了承包台電計畫,就把國民生死置之度外。
雖然各國核電當局也都有類似的勾結結構,像日本也有政官商學緊密勾結的「原子力村」存在,不過像台電跟原能會如此露骨勾結而關係顛倒的情形,大膽到毫不掩飾,在國際上則前所未見。
至於台電卅幾年都還沒法處理核廢料,監委所指還只是二十幾萬桶的低階核廢料,台電跟原能會、經濟部就毫無對策,只是不斷有官員花錢到外國周遊考察等,回來寫過時欺民的報告,花費新台幣7.94億元,結果在蘭嶼更造成嚴重輻射外洩,讓達悟族健康受損;而其他相當於23萬顆廣島原子彈份量的劇毒高階核廢料(用過燃料棒),更是隨時可能釀成大規模核災,台灣沒核電不缺電,監委應強力要求馬上廢核,展示監院存在的意義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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