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2 | |||
不過,全案還可上訴,彰化縣政府表示,會尊重司法兼顧環保、產業與地方繁榮等原則繼續努力。 二林鎮農民陳正宗祖傳的三合院就位於中科四期的中心區域,一路參加抗爭要守護家園;昨天得知勝訴後表示,他要繼續住在老房子,不要搬家,也不會收政府徵收土地的錢,只要中科不做了,他就能繼續住下去。 地方︰中科四期可轉型但須重新環評 芳苑鄉文蛤農、芳苑鄉反污染自救會總幹事林連宗則認為,中科四期可以轉型,但必須重新進行環評,希望能轉型做為農業科技園區。 彰化縣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則認為,「這是遲來的正義」,雖然判決來得太晚,但希望藉此判決能讓國科會、中科局「依法行政」;花了大錢的建設可以因此停工,同時也可解決國庫困窘的問題,更可不必再討論廢水排放與工業用水的來源了! 彰化縣溪州鄉反中科搶水自救會成員吳音寧指出,請政府接受法院的判決結果,中科四期立即停工,因為回溯這起開發案,就是一個匆促的決定,才會引發一連串的問題與爭議。 律師︰選址不當的開發案應完全廢止 訴訟律師張譽尹表示,此案的重大爭議包括,中科四期鄰近的彰濱工業區閒置一千多公頃的土地,且中科四期與中部區域計畫通盤檢討有所衝突;該區有地層下陷還有用水問題。 蔡雅瀅律師表示,如果開發計畫因此廢止,政府應把土地發還給農民,也可回收當初發給農民的錢,避免國庫浪費。 環境律師詹順貴表示,按理中科四期環評的確可以續審,但昨天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提及撤銷開發許可的主要原因,是因中科四期區位選擇不當;包括附近閒置工業區上千公頃可以利用、中科四期位於地層下陷區,並不適合開發、長期供水方案也不確定、開發基金是否可以支應也有疑慮。簡單說,一個選擇區位不當的開發案,環評怎麼可能過關?這個案子就算繼續審下去,也理應被否決。 Source: 自由時報 |
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相思寮居民︰中科四期停工 就不會再被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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