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日 星期六

政院版政黨法黨產就地合法 蘇轟馬自毀誠信

2012-09-01
〔記者李欣芳、林恕暉、陳璟民、曾韋禎/綜合報導〕行政院版本的「政黨法草案」將信託入法,做為政黨經營事業的最終處分方式,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昨質疑國民黨黨產就地合法的做法,將會天怒人怨;馬英九總統過去也承諾要黨產歸零,卻承諾跳票,這是自毀誠信,再次暴露馬說話不算話的性格。
籲民眾用選票教訓國民黨
蘇貞昌昨到苗栗縣苑裡鎮參觀山水米有機稻場,他受訪時說,民進黨早在二○○○年就提出政黨法草案,希望民主政治有公平健康的環境,但一直被國民黨擋到今天,現在國民黨執政有優勢,立法院也居多數,卻提出要把不公不義黨產合法化的這種做法,一定會引起人民更大的憤怒與不屑,他呼籲民眾用選票給自以為有錢可贏得一切的國民黨一個教訓。
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昨也強調,馬英九宣稱黨產要還產於民,要捐做公益,根本是說謊、對不起國人,黨產實際上卻用於選舉,從九十五年至一百年,國民黨產挹注黨庫一○七億元,馬英九競選收入四億四千多萬元內,有超過一半來自於國民黨黨產的捐贈。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指出,行政院版政黨法草案第四十五條規定,在本法施行前,政黨經營或投資的營利事業,要在施行後兩年內,出脫轉讓黨產,否則應於六個月內信託給信託業,有人代為經營黨營事業,國民黨坐領收益,如此一來,政黨法哪有規範政黨不能擁有黨產?
台聯:不當黨產 還給人民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認為,政院版政黨法掩護國民黨大肥貓,維持黨產可觀利益,是除了共產黨把國家財產當黨產,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人民則期待把黨產收歸國家與社會,而我國解嚴廿五年,有民主政黨已廿六年,迄今沒有符合陽光政治標準的政黨法,實在羞恥。
台聯立委許忠信強調,信託不過在形式上移轉所有權,國民黨仍保有黨產受益權,用信託解決黨產問題,只是虛晃一招;台聯的立場非常明確,只要是國民黨不當取得的黨產,就該還給台灣人民,不能信託,也不能變現入袋。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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