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說馬會組頭判賠 綠:司法對在野黨施緊箍咒


辦綠不辦藍!質疑台北地院標準何在?

〔記者張文川、李欣芳、黃維助/台北報導〕去年十一月總統大選期間,壹週刊報導「馬英九踩黑金地雷,密會地下賭盤大亨」,時任民進黨發言人的梁文傑據以指稱馬英九密會陳盈助並募款三億元,遭馬英九提告。台北地院昨一審判決民進黨與梁文傑敗訴,須連帶賠償三十萬元。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質疑此案審判過程斧鑿痕跡很深,對民主政治開下惡例,民進黨會上訴;梁文傑也表明將上訴到底!

綠告藍都駁回 馬告綠卻勝訴

林俊憲指出,去年總統大選以來,民進黨控告宇昌案、夢想家案等涉及國民黨政府的官司,每一件都被北院駁回,但馬英九控告民進黨卻能勝訴,不知台北地院標準何在?

林俊憲表示,馬英九身為國家元首,其一言一行,當然受到社會大眾高度矚目,民進黨對馬英九的檢驗,關乎元首的誠信及操守,當然應該受到言論自由最高度的保障,北院的判決是開了憲政史上的惡例,形同以司法對在野黨下了緊箍咒。

去年壹週刊報導馬密會組頭陳盈助,當天梁文傑召開記者會,晚間也上政論節目,指稱馬英九多次密會陳盈助募款,嘉義的總統競選總部也是陳盈助的房產。馬因而控告梁文傑與民進黨民事侵權,求償兩百萬元。

梁文傑答辯,他發言前,已與壹週刊蔡姓女記者通話五分鐘,蔡雖未告訴他消息來源,但明確告知報導有所本,不是憑空捏造;其後又打給嘉義市觀光局長洪耀福查證,洪說報導內容平實,使梁更確信報導真實性,梁認為他的發言是根據查證後的合理評論。

但法官判決,蔡姓記者並沒有向梁說出消息來源,梁未做進一步查證,缺乏事證即斬釘截鐵認定壹週刊報導為真,率爾引用其內容來發言。

梁文傑︰馬曾承認密會陳盈助

梁文傑昨天進一步指出,馬英九承認在二○○九年九月二十日曾與陳盈助私下會面,該行程並未見於國安局或中央社所刊載的紀錄,更何況馬英九當日是到小林村參加告別式,竟利用空檔時間秘密跑到嘉義與陳盈助會面,顯然馬英九常有未公開的私下行程,承審法官輕率以國安局的紀錄為憑,顯然有所偏頗。

林俊憲說,在壹週刊報導後,馬英九在電視台受訪時表示他和陳盈助「理念相同」,既然「理念相同」,就算馬英九有與陳盈助見面甚至募款,對馬的名譽又有何損害?實在令人不解。

藍營︰感謝釐清真相 還馬清白

勝訴的馬英九委任律師賴素如昨回應指出,感謝司法單位釐清真相,希望這個判決能給一些老是假借言論自由之名、行妨害他人名譽之實來獲取政治、選舉利益的人有所警惕。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27/today-p10.htm


Liru:
「老是假借言論自由之名、行妨害他人名譽之實來獲取政治、選舉利益」這話應該送給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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