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1日 星期二

要放野火燒法律?

作者 金恒煒   
2012-08-21
「我無言以對」,這是文化部長龍應台在公視董事審查出爐後的痛心之言,卻掩不住大跌一跤的事實。重要的是,殘酷的現實與她一廂情願的期待,有極大的落差。
龍應台提名人選的名單與做法,確實和過去不同。過去的人選充滿金溥聰色彩,這次基本上是龍應台人馬;比如陳浩,是龍應台基金會董事,比如陳怡真,曾是《中時》副刊主編,與她有公誼私情在。過去人選秘而不宣,到評審時才揭曉,這次早早公布於眾。龍應台這回挑選了許多文化界人士,然後很巧妙的把這兩個步驟綰結在一起。
首先,她用「阿信」這樣的人選當招牌,刻意透過媒體亮相,目的就是給評審壓力,不讓他們隨便杯葛,此外,她只提十九名人選,明顯就是要評審「照單全收」。問題是,十九人中已有五人在上屆評審即已過關,只要提出十四名即可。為什麼十九名?龍應台可能好大喜功,認為評審會在社會壓力下不敢不通過,那麼會議一結束,她就可以開香檳慶祝全員到齊了。
龍應台強調她的名單,「專業、多元與公共性」,「打破政治思維」;但名單中,最大缺點的就是「多元」與「公共性」的闕如,除了少數外,包括阿信等這些人幾時參與過公共事務?有替公眾發言出力、發聲的經歷?沒有。更嚴重的是,族群分配不均(太明顯了),甚至連南北部都沒有一體照顧,可說是從台北看公視。至於說「打破政治思維」,我們要問的是,為什麼連執政黨的評審都不支持龍應台的名單?為什麼會跑票?龍應台要責問「少數人就可以卡住社會公器」之前,先要責問貴執政黨委員為什麼不「照單」全「買」?如果連自家評審都跑票,還能怪別人「卡」?
龍應台號稱知識份子,公視董事案卡在公視法上,卻要「玩法」解套。她怪罪公視法四分之三門檻不合理,龍應台批評說:「連大法官都只要二分之一就通過,不支薪、做志工的公視董事卻要四分之三」的不合理。首先公視董事是志工?不要說笑了;志工還需要立法?至於說四分之三不合理造成四分之一就可以操縱全局的狀況,那麼過去民進黨執政時,還朝小野大呢,為什麼沒有疑義?可見問題不在法。其次,大法官為什麼二分之一?是出於國會。國會是政黨角逐場,二分之一門檻是通過所有人事案、預算案與法律案等的通例;難道不知道「公共電視」所標榜是「公」?要避免的是政黨壟斷?更何況修法也不能解決本(五)屆的問題,同時也不要忘記民進黨也可能會是下屆的執政黨。
輸了就怪遊戲規則;為掌控公視,國民黨已修過一次法,還要再修到自己贏為止?國民黨的可惡,龍應台也要學!
(作者為金恒煒為政治評論員)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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