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

「我們是人,不是牲畜」 反核女遭拖行5米

2014年04月28日16:28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夜下令,「要用一切方法,讓明天台北市民的交通生活恢復正常」。警方今天清晨動用鎮暴水車、3千警力,強制驅離靜坐群眾,女網友「luficar4646」將兩名女警拖行反核女子影片PO網,名為《20140428 女警拖行反核女生》,影片中,群眾見長髮女遭女警拉手拖行,大喊:「不要拖了,憑什麼?」但女子仍遭拖行約5公尺遠,網友控訴警察暴力,「我們是人,不是畜牲」。拍攝女網友也說,她在外為拍攝警方驅離畫面,但遭一名刑警甩出去撞到警盾。(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反核女遭兩名女警拉手拖行。翻攝網路
 
出處: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28/387749/「我們是人,不是牲畜」 反核女遭拖行5米

〈自由共和國〉邱察理/太陽花學運該表揚不應入罪

2014-04-28
武則天朝有徐元慶者,因父爽為縣辱趙師韞所殺,元慶為報父仇手刃師韞然後投案自首。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於閭里,並請編入法典成為律則。
陳子昂為唐初著名詩人,其對元慶乙案的奏議為則天皇帝所採,從此「誅而旌之」成為刑罰與道德的衝突解決之道。
但是在儒家傳統,論語子路第三篇第六章: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又第十八章:「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顯見刑名不能凌駕於人倫義理。因此,以武力推翻暴政,乃人民之天賦權利。以西方憲政學名之,即公民反抗權。
英國哲學家湯瑪斯.霍布斯說:「對人而言,別人都是豺狼。」達爾文主義發現的大自然的本質:「Nature red in tooth and claw(大自然雙手沾血)」。人類處於這樣的自然狀態中,為了求取生存和平,乃透過想像中的「協議」,為了和平,人類自願放棄某些權利給巨靈(Leviathan,會死的神),這個巨靈就是國家,並賦予國家以法律維持秩序的權力。之後約翰.洛克修正霍布斯的理論,認為人在自然狀態中是天生自由與平等的,但為了抵禦外亂,防範罪惡,個人同意永棄權利而交給大多數人成立國家,但是國家不能剝奪個人的自由使陷於奴隸狀態。洛克的主張,體現在美國人權宣言,也是法國革命的思想嚆矢。此所以歐美政制,都以人權為本,並承認人民可以反抗國家機器濫權,甚至武力反抗的權利。
可見無論東西方,傳統上都承認人有反抗不公義政權之法令的權利。雖然國家遂行法治是必須的,但是法律不能違反正義。
回到徐元慶的案子,在陳子昂「誅而旌之」的法律之後,到了中唐之時,柳宗元卻對陳子昂的見解提出了「駁復仇議」,認為「刑禮之用」不可分判。「而元慶能以戴天為大恥……以衝仇人之胸…即死無憾,是守禮而行義也。」若果如此,則「執事者宜有慚色,將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柳宗元並對陳子昂的理論:「人必有子,子必有親, 親親相仇,其亂誰救?」(如果人人效法這種以孝義復仇而無罪的話,豈非天下大亂?)反駁曰:「是惑於禮也甚矣。禮之所謂仇者,蓋以冤抑沉痛而號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陷於大戮,而曰:『彼殺之,我乃殺之。』不議曲直,暴寡脅弱而已,其非經背聖,不亦甚哉。」以現代法學來說明,在當時正當的復仇是合乎禮的(現代社會因時代思想的變遷,已不復承認此種禮義),就是現在法學上所說的沒有「反社會性」,沒有反社會性,就不可能成立犯罪,當然不能繩之以法。
學運是為了反抗國家機器以違反正義的手段強行通過影響全體國民福祉的法律,而不得不行使的正當公民反抗權利。這種權利的行使,是不得不採行的最後手段,在觀念上與「以目的正當化手段」的「手段」不可相提並論,二者乃屬於不同正義層級的觀念。在後者,乃指有各種難易不等輕重不同的可以達到同一目的的手段,卻為了方便或其他理由而選擇一種或若干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手段。而在前者,則是為了達到正義所不得不採取的唯一手段。
學運的行為者言,由於現在國家已「同意先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且「同意退回立法院委員會逐條逐項逐附件實質審查」,也等於承認三一七之時以卅秒鐘突襲強行過關通過與中國之服貿協議交院會審查的行為是無效、錯誤的。這些「客觀事實」不容否認。既有如此以國家之名背書的足以證明太陽花學運的正當性之客觀事實,顯見此次學運本身是沒有反社會性,不但不成立犯罪,而且是應受表揚感謝的歷史行為。基於「可旌者不可誅」的法律至上原則,國家對於此次學運參加人員無權以各種刑法罪名予以追訴懲處。至少以作者觀察,此次學運領導團隊如林、陳二君並無任何行使非必要手段的行為,當然不應濫加追訴,其餘學生,自尤無可論之處。(邱察理/律師)

出處:自由時報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4382

〈自由共和國〉李佳玟/檢察官回歸憲法 免淪幫凶

2014-04-28
在某場學術論壇後,幾位檢察官與刑事法教授閒聊起最近的反黑箱服貿運動。有位檢察官感嘆說,檢察官最近壓力很大,動輒得咎,怕自己的偵辦動作會被指責秋後算帳,但又怕什麼偵辦動作都沒有,會被另一方指控瀆職。聽到這個抱怨,在場的一位刑法教授回應說,他覺得檢察官該偵辦的還是要偵辦,這本來就是檢察官的職責。
我當時沒說什麼,只是我一直在想檢察官究竟該怎麼做。關於公民不服從是否可阻卻抗議者之行為的違法性,或至少減輕其刑責,雖然我對這些問題已有答案,但我也同意這些問題在法學界並非毫無爭議。而我向來認為,面對爭議,檢察官不該自行決定,還是應該偵辦、起訴,法庭才是一個解決爭議比較適當的地方。
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主張,無可諱言地跟不信任檢察官有關,雖然我也不是百分之百地信任法院。形成這個意見時,所關心的問題是特別費爭議,當時我的確對於檢察官是否「辦綠不辦藍」有所懷疑,所以擔心給予檢察官太多權限之後,心懷政治偏見的檢察官將會大量地寬待與其立場相近的政治人物,而讓社會失去正義。
但是這樣的見解,若要套用在學運上卻讓我感到不安。在論壇結束的隔天,我在網路上讀到作家楊翠的一篇文章,她是被檢方指控為三二三進佔行政院行動首謀魏揚的母親。文章中描述她的父母,也就是魏揚的祖父母,如何因檢察官的聲押行動,擔心孫子被國家機器迫害而受苦。對於曾經遭受威權政府無情打壓的政治受難者而言,這個苦恐怕不只是眼前的擔憂,還喚起過去深刻的傷痛。其他被國家追訴的抗議者或許沒有像魏揚這樣的家庭背景,但不代表他們的親人不會因為追訴行動感到痛苦,法律人如何能讓這些為台灣民主奮鬥的人承受這樣的煎熬?
關於檢察官該怎樣處理這次學運的問題,我逐漸產生以下的想法:「檢察官應回歸憲法,謹慎地決定是否發動偵查以及做出偵查中的任何強制處分,不需要等到法院做出判斷。不必要的偵查舉動,都是造成主張憲法權利之人民的負擔。在增加人民不必要負擔的這一刻,檢察官恐怕就讓自己成為政權的打手了。」魏揚祖父母在這件事上所受的苦,是上述說法相當好的佐證。特別是,在魏揚案中,如果檢察官依法行事「那也就算了」,問題是北檢對於魏揚的聲押自始問題重重。魏揚祖父母的苦,有相當大的成分,不是北檢刻意討好行政高層,就是要回應某些保守勢力之壓力所造成的。這些聲押的檢察官連個法匠都不是,要求他們有憲法高度,似乎過度期待這些人。
不過,檢察官曾經讓人失望,不代表我們就要放棄對於所有檢察官的期待,因此,一開始的矛盾還是必須要被處理。究竟檢察官該讓法院決定爭議事項,還是檢察官自己就負起責任,在爭議事項上做出追訴與否的決定?我現在的想法,傾向於檢察官自己就可做成決定,不需要等到法院才做出處理,畢竟陷入司法程序無可避免讓被告與其家屬煎熬,即便最後被判無罪。檢察官的決定除了受到輿論監督之外,再議(包含職權再議)與交付審判制度亦可讓上級檢察官與法院介入審查檢察官在個案的決定,如此可以減少黨同伐異的問題。倘若個別檢察官有不同的決定,引發爭議,檢察總長則可考慮召集內部會議,統一起訴標準,檢察總長為此決定負政治責任,至於檢察總長如何負起其政治責任則是另一個大問題。過去的制度強調檢察獨立,卻讓其權力過大難以制衡監督,這是未來重建制度時必須思考的問題。
在前任檢察總長狼狽下台,新任總長尚未上任之青黃不接的時候,上述的期待在個案中要達成似乎有相當的難度。寫到這裡,不由得感嘆,檢察官是否被信任是個法的守護者的確是問題的根源。倘若有這樣的信任,對於檢察官「黨同伐異」的擔心就不會存在,而檢察官就可以更為坦蕩地表示其法律意見,做出具有憲法高度的決定。我們的刑事司法體系,才不會成為不義政權的幫凶。

(李佳玟/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

出處:自由時報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4381

〈自由廣場〉論蔡正元殺人未遂

2014-04-28
◎ 余敏長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的座車不顧抗議民眾趴在引擎蓋上,黃姓司機仍強行駕駛一.二公里,過程中,遇警攔檢不停,並追撞林姓女子車輛後離去。台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表示,蔡正元及其司機遇警攔檢不停,及追撞他車後離去,屬緊急避難行為;另有民眾對蔡正元及司機提告「殺人未遂」。中正一分局偵查隊長周郁文表示,當時未見司機做出「緊急煞車」和「急彎甩尾」的危害生命舉動,認為蔡正元和司機並無殺人動機,不構成殺人未遂。
司法警察僅為偵查輔助機關,檢察官始為偵查主體,警察僅能將犯罪事實移送或函送地檢署續行偵辦,並無逕為認定犯罪之權,故警方並無權認定蔡正元及司機有無構成殺人未遂或是否構成緊急避難。
刑法上之「緊急避難」,須行為人倘未立即採取避難措施,即有可能喪失救助法益之機會,而無法阻止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蔡正元或可主張趴附於引擎蓋上之人,已造成自己之危難,但當遇上警方攔檢時,蔡正元可透過警方協助解除其危難,警方對蔡正元係解難而非避難,惟蔡正元仍不理會警方而加速駛離,自無緊急避難可言,應不可免除妨害公務罪責,更不得以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而刑法上之「故意」,包括「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刑法第十三條第二項),即所謂間接故意。汽車行駛中,如有人趴附於引擎蓋上,依社會通念,該趴附之人,將可能跌落車下遭輾斃或撞擊而死亡;然蔡正元及司機非僅未停車,竟仍快速行駛約一.二公里,對該趴附之人有死亡結果之預見,竟仍容認其發生,已達致殺人之間接故意,不以是否做出「緊急煞車」和「急彎甩尾」為必要。換言之,警方充其量為「直接故意」(刑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之認定,並未考量刑法上間接故意之要件。是故,蔡正元及其司機當屬殺人未遂之共同正犯,亦屬現行犯。
當警方認為見義勇為林姓女子母子為現行犯時,竟未將蔡正元與其司機涉犯妨害公務及殺人未遂罪,併送交地檢署偵辦,旋即縱放該兩人離去,乃凸顯法律思考之不足,而警方找理由為立委免責,其懈怠與懦弱,更令人不齒。(作者為律師)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4393

〈自由廣場〉冷血立委vs.正義母子

2014-04-28
◎ 邱慧洳
民眾以肉身擋車,蔡正元下令司機開車,若非正義母子提供行車記錄器影片為證,真不敢相信蔡正元會這麼狠。這種驚悚的鏡頭比較像電影的畫面,冷血的蔡正元讓它在我們眼前發生了。不可思議,我們的立委怎麼會有這種黑道風格?
後面的正義母子想追車阻擋都追不上,可見蔡正元的座車以不慢的速度前進,民眾趴在車蓋,萬一掉落,非死即傷,萬一又有後車來不及煞車輾過,後果不堪設想,有什麼樣的深仇大恨,需要這樣置人於死地?光天化日之下,蔡正元怎敢如此囂張跋扈?這樣藐視民眾生命的立委,我們豈敢奢望他為民喉舌、爭取權益?這樣的藍委,可割可棄,選民還不趕快罷免他。
想當初盧貴芬衝到醫院打護理師,在行為的當下,也是囂張跋扈、盛氣凌人,事後也不見絲毫悔意,還要告醫院洩漏她的個資,直到以刑罰伺候後,她才痛哭流涕、跪地求饒。蔡正元也如此,東窗事發,不見悔意,還理直氣壯揚言要對所有攻擊他的人提告,看來要見到他的悔意,不能期待他的良心,只能期待大刑伺候了。(作者為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助理教授、律師)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4394

〈自由共和國〉黃國昌/讓芳香延續 ─ 給林義雄先生的公開信

2014-04-28
林先生:
三月十二日中午在您寓所聽到您將以禁食的行動,要求馬政府停建核四、補正公投法的決定時,我沒有多言。您平和而堅定的語氣,以義光教會做為禁食地點的選擇,已然傳遞了清楚的訊息,對於一向尊重生命價值的您而言,這個決定並不容易,但成定局。
從一九九四年組成「核四公投促進會」以來,過去二十年間,您不僅持續地為反對興建核四、建立非核家園的理念而奔走,更致力於喚醒台灣人民行使國家主人權利的意識,以直接民權的行使,對抗代議士違反民意的恣意決策與權力濫用。在一次又一次的關鍵時刻,您以無私無我的氣度、犧牲奉獻的精神以及堅忍卓越的意志,感召千千萬萬的台灣人民共同起身行動,為台灣民主的推進與深化,做出了貴重的貢獻。
二○○三年,當立法院通過了一個箝制人民行使直接民權的公民投票法之後,您又立即投入了要求相關機關及政黨「補正公投法」的運動,訴求落實「人民作主」的理念。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如今馬政權不僅沒有補正公投法的誠意,反而想要透過鳥籠公投法中二分之一投票門檻的嚴苛限制,無視主流民意反對繼續興建核四的聲浪,以詐術護航核四續建,不負責任地將台灣人民及後世子孫置於必須面臨毀滅性災難的險境。現在,馬政權竟然又厚顏無恥地妄稱您不是贊成透過公投來解決核四爭議嗎?刻意迴避現行公投法已實質剝奪人民受憲法保障的直接民權的問題。
您曾經再三告誡後輩:「不需要去罵人,只需要把理念與價值講清楚,做該做的事就好。」老實說,面對這個不斷選擇與人民站在對立面的馬政權,要不感到憤怒、要不出言叱罵,很難,真的很難。但是,您卻時時身體力行。就如同在二○○三年時,您發起「誠信立國」運動,要求朝野政治人物「說話算話」,兌現向選民做出的「立委減半」承諾。結果,立委成功減半了,不過該次修憲所附加的「單一選區兩票制」,雖然根本並非您所推動「誠信立國」的內容,但是該制度所造成「票票不等值」及「有利既存兩大政黨」的後果,卻使您無端蒙受不白之冤。即使如此,您仍維持一貫的氣度與原則,只是再度重申「政治人物不能沒有誠信」這個核心主張,為了避免政客乘機翻案,在當時選擇緘口不語,默默承受。
這次,為了「停建核四」、「補正公投法」的訴求,為了落實「人民作主」這個您一生追求的價值,您選擇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進行「非武力抗爭」。我相信,您的行動,不僅是在對目前這個不公義的政權表達最深沉的抗議,更重要的,是在喚醒馬政府由昏聵中驚起,是在號召台灣人民奮起做真正的國家主人。過去這段時間全國各地的聲援與響應,清楚地印證了,您為台灣、為民主所做出無怨無悔的犧牲與付出,已經感動了無數台灣人民的心,也已召喚了台灣各個角落的力量,許多人在您禁食的這段期間中,採取了各種不同和平非暴力的方式,要求馬政權回應絕大多數台灣人民與您共同訴求的「停建核四」、「人民作主」理念。
但是,當您的生命隨著禁食期間的拉長而一點一滴流失,掌權的馬英九卻依然為了自己那虛華無實的驕矜,絲毫不顧台灣可能即將陷入的動亂,所有的朋友都心急如焚,不知該如何阻止所有人都不願面對的悲劇發生。
在太陽花學運期間與您談話時,您曾經說過,因為您們那代努力不夠,所以現在還要讓年輕人為維護台灣民主而四處衝撞,感到十分愧疚。但是,您知道嗎,正是因為您一生無私無我的精神,在遭遇如此沉重的人生苦難之後,依然為這塊土地持志不懈的犧牲奮鬥,才感召了許多後輩加入攜手為台灣努力的行列。
二○一○年在一次「人民作主」的志工大會上,第一次近距離聽您說話,就被您深深吸引。當時您說:「說話不必大聲、也不必怒吼,因為,只要你說的話有道理,即使是小聲地說,也可以吸引別人靠近傾聽。就如同一朵芬芳的花朵,總是可以用花香吸引人們駐足親近。」
您的決定,大家都尊敬、也都支持,我們也會為了「下修公投門檻、立即停建核四」的共同目標而努力。最後,請容我說,島嶼已經露出了天光,希望您能留下來與我們一起為台灣工作,讓芳香延續。
 
 (黃國昌 / 中研院副研究員)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留言討論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74380

被驅離的將是馬金江政權!

2014-04-28
在這個存在嚴重的藍綠、族群與認同歧異的國度,民主、自由、寬容與人性的價值,是解決紛爭的重要藥方;因此,當林義雄先生以禁食方式,希冀以自我生命滅絕的人格能量,喚起民眾覺醒,終結核四夢魘,而朝野猶爭議不休時,馬英九總統與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的會面,原本是解決爭議的契機,然而,馬英九先生的態度與表現卻令人失望,台灣社會再度掉入絕望的深淵。
不可諱言的,台灣許多重大爭議皆有濃厚的藍綠色彩,立場比是非、專業重要,但核四議題卻無涉政治、族群與認同,是一個跨越政黨、社會階層,甚至也沒有貧富的差別,屬於生活在此一島嶼上二千三百萬人必須共同面對的嚴肅課題。終結核四,不僅是為了挽救林義雄先生這位對台灣民主奉獻犧牲的人格者的生命,更是為了保障所有台灣人民的生存安全與幸福家園;它不是一個人的問題,台灣人民必須勇敢面對爭議,聯手消滅核電的惡靈。因此,敞開心胸,拋開舊思維,以人民的身家財產為最大考量的基點,才能得出最好的解決方案。遺憾的是,馬英九與蘇貞昌見面,顯然是其文宣策略的一環,企圖以伶牙俐齒與片面偏頗的數據辯倒對手,而非誠心解決問題。
核四問題到了今天,尤其是日本福島核災的慘痛教訓,絕大多數台灣人民都已了解它不是要不要電、電價高低,而是要不要命的問題。馬英九在此全民性命交關的議題上,不去思考核四存廢,反以駁斥民進黨政府也曾追加核四預算,政策反反覆覆的過錯為能事。確實,民進黨在核四上若有缺失,也應承擔今日核四僵局的責任,但此一指控並不能反證核四續建的正當性。換言之,馬英九以為抓到蘇貞昌的語病,或者民進黨政府曾有續建核四的證據,就代表核四政策具有正確性,如此治國思維實在幼稚,與孩童無異。
核四興建應立即終止,再繼續討論枝節問題徒然浪費資源。其一,馬政府所謂沒有核安就沒有公投,沒有公投就沒有核四云云,毫無意義可言。日本是一個高度依賴核電,而且不論核子工程的理論、技術與經驗,都超越台灣的核電大國,猶無法抗拒天災巨變,導致毀滅性的災難,而台灣,尤其台電的技術水平與執行力,即使通過安檢,就能保證不會發生核災嗎?誠然,安倍內閣因進口能源大增,導致貿易赤字頻創新高,而有意恢復部分核能發電,卻遭遇多數民意反對,仍未敢輕舉妄動。
其次,台電恫嚇民眾,核四不運轉未來可能缺電,而電價漲幅可能高達四成。令人質疑的是,核四近三十年未蓋成,這些年來台灣缺過電嗎?而那些恫嚇要外移的企業,其實多數已經外移了,否則我外銷訂單海外生產比不會超過五成,加上台灣也不宜再發展高耗能的產業,所以台電的恫嚇伎倆已經失效。可議者,台電除了核四之外,這麼多年竟無規畫其他替代方案,讓人匪夷所思!台灣日照充足,風力亦強,太陽能產業已屬世界大國,風力發電亦有發展空間,綠能產業更是全球重視的新興產業,台灣基礎雄厚,應大力扶植,不僅有助產業升級與轉型,更有助於增加就業,厚植國力。馬執政六年,若是毫無培植綠能產業的計畫,就只依靠核四,那就與經濟只知依賴中國一樣,真的只有治國無能可以形容。
尤甚者,歷來台電採購價格超乎市場行情,是否涉及弊案,備受議論與檢討。此次堅持核四先建好,才進行安檢與公投的態度,坦白說,很難令人不去聯想背後之利益掛勾,司法單位應該主動調查,釐清民眾疑惑。至於當前施行的鳥籠公投已失去解決重大爭議的功能,降低公投門檻勢在必行。馬英九先生認為降低門檻缺乏正當性,卻不敢反躬自省只剩九趴支持度,其總統職位還有多少正當性?即使公投門檻降一半,也還須二成五,都比馬先生繼續執行總統職權更有正當性吧!
我們必須承認,由馬蘇會看來,馬先生的口才確實很好,而他也就是依靠一張嘴與一張臉蛋才取得政權,但核四觸動了台灣生存危機,不容馬先生再以輕佻的態度治理國政。如果一意孤行,違逆主流民意,則這次被驅離的絕對不是台灣人民,而是這個馬金江政權。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社論            

法國最高法院認定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

作者 詹順貴   
2014-04-28
林義雄先生反核四絕食已超過150小時,生命危在旦夕,而馬政府仍然麻木不仁,民眾聲援林義雄的反核行動方興未艾,一場革命風暴正在形成,身為會計師的我,也忍不住想從專業觀點,對被刻意低估或隱藏的核四成本說些話。
繼世界衛生組織後,再度有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於其官方網頁上將台灣列為中國的一省。遇此情形,馬政府除非經立法委員或媒體揭露,否則一向裝作若無其事。而更誇張的是,如意外有外國官方機構於官方公開文書直接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一般公民勢必欣喜若狂,偏偏馬政府明知此事,卻刻意要求低調保密!
事件緣由是我國國防部軍購局(Procurement Bureau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ce - Taiwan)與新加坡科技公司(Strategic Technologies Private Limited -ST)發生交易糾紛,ST在星國起訴並獲得勝訴的缺席判決,隨即到法國請求法院頒發「執行裁定」,俾便對台灣政府在法國的資產為執行。
由於我國與法國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加上適逢今年三月間中國習近平主席又造訪法國,中法兩國大肆慶祝建交五十週年,政治關係更加緊密。因此,起先ST公司在法國進行執行裁定程序十分順利,應送達文書透過法國外交部送交「法國在台協會」直接寄給國防部。但依法國民事訴訟法第六百八十四條第二款關於訴訟文書對外國政府、其駐法國的外交人員或享有不受法院管轄特權人士的送達程序規定,其書狀必須先送交給檢察機構,由其轉交司法部,透過外交部循外交途徑(par voie diplomatique)為送達,除非歐盟指令或國際條約另有其他送達途徑規定。依此規定,很顯然「法國在台協會」不得直接對中華民國國防部送達。
此事件上訴到法國最高法院法律審後,在台灣學生佔領台灣最高民意機構立法院的隔天(三月十九日),法國最高法院做出了本件判決(公告的網址為:http://www.juricaf.org/arret/FRANCE-COURDECASSATION-20140319-1120312]),內容共七頁,撤銷原判決並宣告「法國在台協會」的送達行為無效,理由簡單地說,乃認定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所以文書應循外交途徑送達。其內容摘譯如下:「儘管台灣國沒有被法國承認,並不妨礙文書透過有主權、又獨立的台灣外交部送達,且執行送達本件的『法國在台協會』在這個國家扮演大使館的角色,就其送達竟然使用簡單的掛號送交台灣國防部,顯然違背了主權(國)的要求與國際禮儀。在主權(國)的要求與國際禮儀下,涉及對外國文書的送達事件皆應透過外交途徑,向對等的主權機構送達。既然本件違背此一規則,該文書送達行為無效。」
何謂「外交途徑送達」的內容,該判決說明如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百八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文書對外國或享有不受法院管轄特權受益者的送達係指由檢察機構,透過司法部的居間,以達到外交途徑送達之目的;宣示本件通知無效的理由,是因為該文書不是由收件國的外交部所轉交。事實審法官的判決已違反民事訴訟法第六百八十四條規定,也違背了權能分立的原則。…」
此一判決等同宣告法國承認台灣是「事實上(de facto)」的國家,對我國國家機構的文書送達,須向對等的主權機構(即外交部對外交部),循國際法的「外交途徑」進行送達。面對法國最高法院用法律審的判決肯認台灣是個事實上的主權獨立國家,除了讓處處打壓台灣的中國難堪外,會不會也讓「外交休克」的馬政府不知所措?
(詹順貴/律師)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

到底是要命還是要核四呢?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2014-04-28 
        
台灣核四議題正鬧得不可開交,不過也不可否認的一點,那就是國民黨是一個講誠信的政黨,馬英九堅持核四電廠一定要先完工,然後再安檢交付公投,為什麼國民黨非要堅持核四一定要先完工不可呢?這裡面當然有玄機了,這是因為國民黨己經在核四發包工程之中,拿到了該拿到的回扣了,我們預估應該不會少於3分之1的款項,但是廠商還有最後一筆工程款項還沒有進入口袋,這筆款項還有4百62億元台幣(15億4千萬美金) ,因為這樣,國民黨非要堅持核四必需先要完工不可,否則廠商要是拿不到這4百多億元的話,一不是要國民黨吐回一部分回扣的話,要不然就會要脅國民黨,對外公開爆料國民黨向包商索取回扣的事實!國民黨索取回扣拿佣金,就像吃飯陪女人睡覺一樣,那樣再稀鬆平常不過的事了,例如拉法葉採購案的白手套郭力恆少校,他拿到的佣金就己經有1百億元的台幣(3千3百33萬美金) ,更不用說當時國民黨的黨政軍高層所分到的佣金的金額了,那又是一個駭人聽聞的天文數字!
國民黨在建造核四發電廠的發包工程中,因為索取太多的回扣比例,廠商在發包下去的採購金額就會大量的被減少,所以就會有偷工減料的情況發生,以此來彌補被索巨額的回扣而損害到自身應得的利益,更誇張的是還有拿保麗龍來做填充物的使用,不僱用專業人士,因為所費不貲,也划不來,所以只僱用一般作業人員來施工,如果核四發電廠若真的被啟用了,就算發生核爆,馬英九也沒在怕,他那兩個寶貝女兒,現在都在美國生活,而且也全都入了美國籍了,也許到那時候,馬英九夫婦及老媽都己經在美國了。那兩千三百萬的台灣人民也只有等死的份了!
當初十大建設都是由美國全部出錢來建設的,其中包括核1廠、核2廠、核3廠,從堪察到設計,從發包到監工再到施工,所有的過程,全部都是由美國一手所包辨,國民黨只有在一旁流口水的份了,如今核123廠運轉了近40年,從沒有發生任何大事故,這是因為美國政府從旁嚴謹辨事,不索取回扣及偷工減料,所以才會有核電近40年在台灣無風險的保證。2013年馬英九到屏東視察核3廠,他親口所言,昨晚他就在前美國核電廠顧問的房間過夜,馬英九口口聲聲說核四非常安全,這當然不是由他一個人說了算數,公投才是唯一解套的方法!如果馬英九還認為總統就應該像是一個皇帝的話?而且還是一個極權統治的獨裁者的話,人民就有權力來推翻這個極權霸道的政府,就像是在1百零3年以前,孫中山先生率領人民來推翻滿清政府一樣,清朝的官府也要傳孫中山來問話,結果他是一次也沒到,因為孫中山認為滿清政府己經沒有任何正當性了,而且孫中山先生還認為,人民會起義造反,完全都是被官逼民反。如果孫中山還活在今天的話,他還會不會再次率領青年人出來推翻馬英九政府呢?只要造反有理,那革命就是一定會無罪的!請問孫中山先生到了今天,還有揹任何的罪名在身上嗎。
林義雄先生在2014年4月22日在義光教會開始無限期的禁食活動,這是一個殉道者的行為,我們支持林義雄先生的禁食行為,雖然心中十分不捨,但這都是被逼迫出來的,而且這是一種無私無利己的行為,雖然大家都知道林義雄先生有深綠的政治背景,但是這次禁食活動是為了要停建核四而來的,完全和藍綠政爭無關,林義雄先生是針對全台灣的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的安全而來的,如果位于台北縣的核1、2、4廠,若遭遇到強烈的地震襲擊而導致海嘯,所引發的核能大爆炸的話,如果以30到60公里的逃生圈來算的話,北部地區的縣市人口結構絕對是藍大大於綠,雙北地區也不能再住人了,到時候豪宅帝寶如果遭受到幅射線污染的話,就算是一戶跌到只要一百萬元台幣的話,有誰還敢買呢?雙北市的產值一萬億的房屋,立即化為烏有!這不是危言聳聽,這是實情。林義雄先生深愛每一個住在台灣島上的人,今天他完全是針對停建核四而來,這也是他關心每一個人的身家安危,沒有藍綠,只有關懷!(0091)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歡迎轉貼/轉寄/下載)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9843&Itemid=71                                         


全民不「核」作 5萬人佔領忠孝西路

2014-04-28
  • 「停建核四、還權於民」反核大遊行昨在台北舉行,參與民眾或坐或躺佔領台北車站前忠孝西路,宣示反核決心。 (記者羅沛德攝)
    「停建核四、還權於民」反核大遊行昨在台北舉行,參與民眾或坐或躺佔領台北車站前忠孝西路,宣示反核決心。 (記者羅沛德攝)
  • 「停建核四、還權於民」反核大遊行昨在台北舉行,有民眾帶著小朋友走上街頭表達訴求。 (記者方賓照攝)
    「停建核四、還權於民」反核大遊行昨在台北舉行,有民眾帶著小朋友走上街頭表達訴求。 (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吳柏軒、陳怡靜、姚岳宏、劉慶侯、蘇芳禾、林嘉琪、錢利忠、吳亮儀/綜合報導〕台灣人民勇敢站出來了!由一百二十六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不滿政府核能政策、心疼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的禁食犧牲,昨下午號召「停建核四、還權於民」大遊行,有近五萬人上街頭,並佔領台北車站前的忠孝西路,癱瘓交通,昨日的遊行及佔路行動也迫使馬政府做了些讓步。

民眾怒喊 終結核電還權於民

廢核行動群眾前晚先在凱達格蘭大道靜坐整晚,昨上午召開公民街頭審議及討論,提出核安反思與建言。昨下午三點二十分左右,廢核遊行起步,由林義雄在一九九四年號召成立的「人民作主行動」成員打頭陣,從凱道景福門出發,途經中山南路、常德街、公園路、襄陽路、館前路,約四十分鐘後抵達忠孝西路,沿途民眾搖旗吶喊,痛斥馬政府漠視民意,大吼:「不要拖延、立即停建核四!」
主辦單位估計群眾多達近五萬人,陸陸續續踏入忠孝西路,宣傳車一聲令下:「終結核電、還權於民!」原本在靠新光三越一側的群眾紛紛翻過分隔島,進入對向車道,拿出自備板凳當街坐下,甚至躺在柏油路上,滿滿人潮擠入台北車站前的忠孝西路,交通瞬間打結。另一方面,警政署表示,遊行隊伍在四點五十分人數最多的時候有兩萬八千多人,造成當時忠孝西路及中山南路周遭交通幾乎癱瘓。台北市警局則動用一千八百名警力現場執勤或待命。
民眾佔領忠孝西路後大喊:「終結核電、還權於民!」在忠孝西路、公園路口警戒的中正一分局警方十分鐘內連續舉牌四次,但警民比例懸殊,最後將忠孝西路放棄,在四點半撤離所有鎮暴警力,忠孝西路自中山南路到館前路口,全面被反核群眾佔領。

模擬核災 警報聲中躺下靜思

全面佔領忠孝西路後,四點半左右,當核災演習警報聲響起時,現場民眾紛紛就地躺下,開始進行「核災演練」,在高頻率的警報聲中眾人躺下靜思,模擬核災發生後的恐怖情境。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表示,掌權者一再背棄他們對人民的政治承諾,輕視、操弄民意;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痛斥:「林義雄的生命正在一點一滴喪失、人民的怒火也一點一滴增加,人民已不能再繼續忍受、我們要奪回我們的權力!」

呼籲政院 直接宣布停建核四

雖然國民黨召開黨政協商於昨傍晚做出「封存核四一號機、停工二號機」的讓步,但廢核行動平台人員不買帳,要求行政院直接宣布停建核四,昨晚十點約有八千多民眾在現場靜坐;零點過後仍有一、兩千民眾靜坐未走。
崔愫欣表示,廢核行動平台會採取癱瘓交通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也向台北市民表達歉意,若警方驅離則會返回凱道會場,呼籲全國民眾一起響應,遍地烽火讓政府看見反核民意。
Source: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