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母親節快樂〉偉大? 媽媽好累喔

圖/裴小馬
圖/裴小馬

文/蘇甦

我的好友佳佳自從嫁到美國後,每年都會固定返台探親,只是10年過去了,她停留的時間由最初的兩個月,漸漸地遞減為只剩一個月,我問她怎麼不待久一點,她卻只是淡淡地回說:「我越來越不習慣這裡的生活了!」
佳佳沒有多做解釋,但我卻也彷彿能明白她話中的感慨了。
上週一個夜晚,當我正在等紅燈過馬路時,突然被身邊一陣不算小的斥責聲給驚嚇住,放眼看去,只見聲音是來自一輛前坐一個、後載一個的母女三乘機車,或許是因為放學後又有安親班實在太累了,加上前座並不是很舒服,所以小女孩一邊打瞌睡、一邊還不停地抱怨,而小女孩的不安分,當然會影響到騎車的安全,所以那個同樣滿面倦容的母親不耐地罵道:「妳不要再一直亂動又喊累,好不好?妳累,我比妳更累!」
不管是操持了一天的家務,或是職業婦女下班後還要接孩子,這位母親的辛苦,不禁讓我想起去年看到的另一幅畫面。
一次深夜陪母親到大醫院掛急診,待老太太打了鎮靜劑沉睡後,我就邊看小說邊注意她的狀況,不久之後,鄰床來了一個哭鬧不止的小病童,三歲不到的幼兒因為無法述說哪裡疼痛,自然只會以號哭來表達自己的不舒服,更無奈的是,只要懷抱孩子輕拍安撫他,孩子還能安然入睡,但一將孩子放到病床,他就立刻會驚醒而繼續哭鬧,於是就只見那位母親整夜抱著孩子而無法闔眼。
這兩次不同狀況卻給了我類似的反應,我同樣在想:孩子的爸爸在哪裡呢?是因為加班或應酬太累無法前來?還是因為一早要上班,所以當然是由媽媽熬夜負責?或者她們都是單親媽媽呢?
<北歐好福利>媽媽日 爸爸接孩子
見過太多次懷抱一個、手牽一個,還揹著大包小包的女超人媽媽,使得我對最近看到的一段紀錄片《爸爸身影不缺席》印象格外深刻。在這則介紹北歐國家社會福利制度的報導中,特別強調的是從台灣移民來此的爸媽,必須如何順應當地民情而做了分工的安排。
在北歐的某些國家,規定一週有三天的「媽媽日」,在這三天,媽媽可以去上任何自己喜歡的進修課程,接孩子放學回家,就成為爸爸的「義務」;可是,爸爸還在上班怎麼辦呢?沒有關係,因為政府也規定,企業主必須讓人父在這三天彈性上下班,像是早上六點就到公司、下午三點離開。
當然,台灣的社會福利制度絕對無法和北歐諸國相提並論,但其他國家的家庭又是怎樣分工的呢?單以我那些住在美國、加拿大的朋友而言,由於他們住的幾乎都是鄰近郊外的住宅區,所以父親雖然每天必須開車一小時上下班,但也因此使得他們少了許多交際的可能。於是,爸爸朝九晚五的上班,媽媽就是做家事、接送小孩,到了晚上則是無人干擾的一般居家生活了;至於假日,不是上教堂或到大賣場採購日用品,就是許多家庭一起舉辦家庭聯誼。
只是,這種平靜安穩的日子值得羨慕嗎?答案是「完全不會」,因為看在我那些台灣人夫的朋友眼裡,都直呼這種日子簡直單調、無聊透了,如果不是退休養老怎麼過得下去啊?
<人夫幫幫忙>台灣媽媽 辛苦誰人知
所以顯而易見的,並不一定要靠社會福利制度或是政府明文規定,才能讓人夫有分擔家事、幫忙帶孩子的自覺,真正的關鍵應該還是環境與觀念吧!
台灣的生活真是有趣極了,因此多數年輕人不但早已「習慣」美食、夜市、KTV這種繽紛生活,甚至即使已經成家,某些男性還是喜歡呼朋引伴,像我認識的一些人夫,除了工作上的必要應酬之外,往往還有花樣繁多的各種社交活動,包括和同業聯誼、和老朋友聚會,再加上突發的生日、結婚、滿月酒等場合,所以一週喝個兩到三天「還算一般吧」!
連帶的,這些人的妻子當然負擔也變得更大,因為她們不但必須一個人照顧孩子,甚至還得「加班」以照顧酒醉返家的老公;換句話說,如果男性已婚卻和單身是過著類似的生活,那「家庭」遲早會出現各種問題的。
也難怪佳佳會說「越來越不習慣台灣的生活」了,尤其最近聽到<母親妳真偉大>這首歌,我就不禁在想,做為台灣社會的一個母親,我可不可以不要達到「台灣好媳婦」的標準,我更不想得到「含辛茹苦」這類的讚譽,如果老公甘願多花些時間幫我,那我只想當個平凡而稱職的母親!
母親,為什麼一定要偉大呢?

職場迷宮 - 上班族賣身契


文/心漁夫
工作簽約的要求,表面上是勞資雙方的保障,最常見的不外乎是薪水和工作年限,其中利害關係,體驗了才會知道。
前一陣子,表弟找到一份工作,一開始老闆便指出需要簽訂合約,簽約內容主要是薪資、培訓和試用條款及工作年限。薪資方面,老闆說2萬6千元,初入社會的表弟也沒多想,傻傻點頭答應,更沒細問。當然,2萬6包含全勤獎金,一請假或鬆懈就拿不到2萬6囉,薪資結構完全掌握在精明老闆手中,合約中是看不到的。
而受訓和試用條款中,規定若未通過考核,期間所領的薪水必須全數歸還。培訓時每週考試,需將所有的內容記住並默寫,簡直是過去考三民主義的模式,表弟苦笑說:「這是我這輩子最認真念書的時候!感謝合約,激發我的潛力。」
不幸地,有位同事在3個月後沒有通過考核,薪水全賠了,還白費了3個月的精力。考核的條件和標準皆由老闆規定,合約裡無法知道實際情形,個人能力及特質不同,可能盡了最大的努力,仍無法達到老闆的要求。
合約中,表弟的工作年限規定需要工作滿4年,從樂觀角度看,似乎是老闆給予工作保障,但合約上只註明表弟工作未滿4年須要罰款20萬,卻沒寫出表弟4年內失去工作時,老闆的對等付出。
表弟順利通過受訓和試用,覺得工作也還可以接受,便不想太多,但他一位同事新婚,先生正好被調回台南老家附近,想移居台南,礙於合約還有2年才結束,只能南北奔波苦撐,賺的錢都變成交通費。
不管是薪資還是培訓,提到的都只是身外的金錢,工作期限的約定卻是時間,時間就是生命,生命中未來的事,沒有人知道,當簽下名字時,不只是自己,也簽下周遭與你親密的人。職場賣身契,簽與不簽,應該要審慎看清楚.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老闆看過來 - 職場授權的藝術

圖/HOM的遊樂園

文/吳育宏

美國一位著名的海軍將領James Stockdale曾說:「偉大領導者獲得權力的方法,就是先授權出去。」這句話乍聽之下有幾分矛盾,尤其是那些企亟欲證明自己管理能力的主管,「大權在握」才是彰顯領導地位的好辦法。
但若是我們以「被領導者」的角度來看,每個人都希望在工作中獲得尊重與成就感,而給予適度授權,正是提高工作熱情與責任感的最佳方式。反之,當管理者養成事必躬親的習慣,過度監控大小工作的流程與細節,反而會扼殺部屬獨立思考、理性判斷的能力。
嚴密監控反而揠苗助長
多年前在我住家附近有一家早餐店,老闆是一個很幹練的人,店內的各項工作從製作餐點、收銀找零到清理餐桌,他一個人都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完成。相較之下,他雇用的兩位員工就無法展現這麼高的效率。因此,他在做一項工作的同時,總是不斷回頭糾正兩位員工,有時候甚至耐不住脾氣,在顧客面前大聲斥責他們。
久而久之,員工不但自尊心受挫,連自信心也大受影響。那一家店給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因為我從來沒有看過連「煎漢堡」都需要「如履薄冰」的員工。不到一年的時間,這一家地點絕佳、不缺人潮的早餐店,竟然是以結束營業收場。
老闆的感嘆是員工招募不易,人員訓練困難重重。但是,我想他並沒有看到自己的盲點。
適度授權更能事半功倍
從組織分工、團隊合作的角度來說,沒有人可以做所有的事情,包括領導者本身在內,但是往往一個人傑出的「執行能力」,在成為領導者要轉換成「管理能力」時,卻變成了一種阻力。因為自身的能力太強,無法給部屬足夠的學習、犯錯空間,也不願意適當的授權,讓第一線員工有做判斷、做決策的機會,以至於將帥雖然有能力,依然是累死三軍。
事實上,恰如其分的授權不但可以減少主管事務性工作的時間,花費更多心力在重要決策,更可以讓獲得授權的員工有更高的向心力。
用授權打造創意的團隊
一名主管要檢視自己的領導風格與授權狀況,不妨問自己:「我的團隊成員在日常工作中,有多少『自己做決定』的空間?」它可以是報價調整的彈性、賠償條件的放寬、客製化服務的定義等。在不影響公司政策的前提下,給予員工適度的自主權,就像給人新鮮的空氣和寬敞的空間一樣,是健康身體、平衡心理的必要條件。
而管理永遠是一種「雙向溝通」的藝術,領導者懂得將適當的權力釋放出去,某種程度就是在展現對部屬的尊重與信任。當這一種互信的關係建立,他也將會從更有熱情、更具活力的團隊中,獲得更多回報。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林保華專欄〉朕即法律


馬英九總統的愛將林益世被法院宣判後,因為重罪輕判,對其他涉案人員進行完美切割,法官還顛覆了貪污的定義,在台灣社會引起強烈而廣泛的反彈,憤懣之聲繞貪不散。
但是與法院某次對陳前總統進行無罪判決時,馬總統立即表示與民意有落差,這次長達一個星期,馬總統仍然裝聾作啞。這估計有幾個情況:
一,馬總統偷笑,認為只要再撐幾天,就可以風平浪靜;二,馬總統知道闖禍了,所以法務部長曾勇夫聲稱二審進行若干糾正;三,身在美國的地下總統金溥聰對事件還沒有充分了解,或者尚需觀察事件的進一步發展,因此還沒有做出指示。
這是我在「揣摸馬意」。我這樣猜測,自然無傷大雅;但是如果馬政府的司法人員在調查或判決某一案件時,也這樣揣摩,哪還有司法獨立?
不幸,台灣就是一個長期進行儒家人治教育的國家與社會,長達半個多世紀的威權統治,就是人治的統治;後來雖然有表面上的民主,但人治思想深深烙刻在某些官員與司法人員的腦海裡。一事當前,官員們想的不是人民的福祉,而是「長官」是什麼想法?一案當前,涉及敏感政治議題,首先想的,也不是如何依照法律來判決,而是怎樣判才符合長官意圖;如果法律與長官意圖不符,要運用什麼手段才能達到目的,才會被上司誇獎,從而升官發財。
因此審判陳前總統時,上溯中國歷史來進行道德教育,使人嘆為觀止。當阿扁受虐多年,身心瀕臨崩潰,法務部仍然不放手,因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何況是政治上的敵人?這需要馬總統親自下指示嗎?當然不必,馬在當選總統以前就揚言「子彈已經上膛」,一句頂一萬句。
同樣,君要臣發,臣也不得不發。所以林益世雖然立委敗選,卻可以高升為行政院秘書長。因此,林益世案被揭露,馬英九雖然聲稱偵查無上限,但是特偵組成員都了解馬、林非一般的關係,林益世案如果深挖對總統以及馬團隊與政權的傷害,所以調查只限制在林益世身上,最多牽連到關係不大的家人,連他老爸林仙保這個國民黨在南部的長期樁腳也不敢去碰,唯恐崩堤。
檢調還把原告陳啟祥轉為被告,因為他們知道起訴馬英九貪污的檢察官侯寬仁轉為馬總統被告的遭遇;也知道全國查賄第一名的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在二○一二年總統大選起步時被明升暗降,充軍金門。不但如此,判案的法官也要爭功,於是林益世連貪污都不是,還可以要回贓款。
「朕即法律」,這就是台灣目前的司法現狀,不必總統明示,一些深受黨國栽培的司法人員都知道這點,因而學而時習之。(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林案法官的恐怖巫術


◎ 陸念慈
承審林益世案的法官,七日除了「自行請送法官評鑑」,還痛罵輿論對他們的批評,「怎可如中世紀黑暗時代的『獵巫』行動一般,以近乎歇斯底里、成見及羅織罪名的方式,任意指控合議庭」?
輿論的批評是言論自由的一環,林案的判決是公共事務,如果不容輿論置喙,豈非封建?如此還敢大言不慚「憲法的守護者」?更好笑的是,法官還痛罵輿論的批評是「獵巫行動」?難道他們也覺得自己是那些令人心生恐懼的可怕女巫?連「貪污」都能變成「恐嚇」?
林益世收錢幫地勇公司「喬」到中鋼合約的行為,明顯侵吞了中鋼最大股東的利益,也就是國家的利益;再加上其立委的公務員身分,如果這樣還不算貪污,除非法官用巫術將自己的良心變黑,否則何以做出無罪判決?(作者業商http://blog.libertytimes.com.tw/ntlutw/


林孟皇更應該檢討
◎ 南嘉生
林益世案法官因受外界質疑,自行請送法官評鑑,其中林孟皇法官答辯書提到「重判前總統女婿趙建銘台開內線交易案」的案例,也認為林案不宜沿用「存廢早有檢討」的民國二十七年「懲治貪污暫行條例」。
若法治時代的條例不宜引用,那引用嚴重違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基本原則,以封建時代「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的觀念來判刑,是不是更應該檢討?況且趙建銘僅是娶總統女兒,不具公務人員資格,並無實質權力,卻受重判。行政院秘書長運用實際權力去影響該案當事人,難道不應重判?
在台灣,貪污罪重判經常出現,然而內線交易事件早在國民黨黨國時代就經常出現,卻不被重視。林孟皇法官的做法卻是將應重判的貪污輕判,不常追究的內線交易卻嚴法相待,難怪社會嚴厲批判。
「自請評鑑」一事,能昭公信嗎?還僅是博取清譽
? (作者現任大學副教授,嘉義市民)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統一」才沒有市場


陳雲林卸任後首度來台,林中森選在台北晶華酒店熱情款待。根據中央社報導,「陳雲林侃侃而談,宴會前致詞長達十八分鐘,比林中森致詞十二分鐘還長」。接下來幾天,大家都會看到國民黨要人與馬友友財主爭相邀宴陳雲林,不惜表現出自失國格的醜態。不過,最具象徵意義的,莫過於陳雲林上述喧賓奪主的致詞,甚至還指導台灣要合作對抗「某國」,簡直是干涉台灣的內政兼外交,完全不把「台灣當局」馬英九總統看在眼裡。
可悲的是,同樣根據中央社的報導,上任之後到中國「報告長官」的林中森,竟然在陳雲林面前致詞稱:「選在晶華酒店宴請,會長(陳雲林)一定印象深刻,那是(指二○○八年)最長的餐會,今天我們不會到凌晨兩點。」聽到此話,「坐在一旁的陳雲林,也不禁笑了出來」。當年台灣人民群起抗議陳雲林,為的是捍衛台灣的國家主權與尊嚴,而林中森身為我國的談判代表,反過頭來嘲笑國家主人以取媚敵人。或許,陳雲林會不期然想起一九四九年「棄蔣投毛」的國民黨談判代表吧。
另一方面,先後主張「一國兩市」、「憲法一中」、「憲法共識」的謝長廷,日昨終於同意加入民進黨的中國事務委員會。而所謂的「台獨沒有市場」之論,儼然為國民黨與統媒提供了催促民進黨「中國政策修正主義」的立足點。去年大選以來,某些民進黨要人高喊「輸在中國政策」,彷彿非向中國觀點移動民進黨便沒有前途。目睹這些事態發展,我們實在不得不擔憂,民進黨的中國事務委員會,會不會被「綁架」而背離台灣主流民意,引導民進黨一步步向中國傾斜,最終淪為「中國民進黨」。
那些所謂「輸在中國政策」,所謂「台獨沒有市場」等論調,如果目的是要思索與國民黨競爭的新路線,那注定會是失敗的。因為,那些迎合中國的修正,不論如何自圓其說,都將造成合理化馬英九「一中各表」、「一國兩區」的政治效果,進一步推論甚而也很難再質疑「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的論調。例如,所謂的「憲法一中」、「憲法共識」,根本無法駁斥馬英九「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的言行,反而使自己墜入「一中陷阱」而無法自拔。
馬英九們把「兩岸關係」(更精確說應該是「國共關係」)當作主軸,且主張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顯見其對台灣主流民意的疏離與鄙視。不久前,台灣指標最新民調指出,超過五十六.二%的台灣民眾認同台灣與中國是國與國的關係,而且年紀愈輕、教育程度愈高者愈認同這一點,其中二十至二十九歲民眾持此看法者更高達七十六.二%。由此可見,「台獨沒有市場」並非事實,民進黨也不是「輸在中國政策」!
以故,民進黨該檢討的,決不是如何博取中國歡心,以及與國民黨「爭寵」,而是明明自己的主張與台灣主流民意高度一致,卻無法將此一致性具體化為選票。大家且看,如果「台獨沒有市場」,馬英九何必在大選時虛情假意地宣稱「台灣前途應由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來決定」且「突出不統、淡化終統」?這就充分說明,連馬英九都看得出來要收割這個「市場」,有些民進黨人反而捨棄這個「大市場」,改就馬英九那個「小市場」,不是頭殼壞去嗎?
換個角度來看,根據陸委會長期的民調,台灣民眾支持「統一」者,頂多只有一成左右,這樣的穩定民意意向說明甚麼?很簡單,那就是:「統一沒有市場」!面對此一「冷酷情境」,馬英九只能在選舉時策略性地詐騙「獨票」,否則光靠「統票」他何能一再勝選?馬英九以「真統假獨」來騙票,如果民進黨人想偷嘗「棄台投中」禁果,幾乎現在便可以斷定,任該黨有多少智多星也騙不到「統票」,反倒是原來十拿九穩的「獨票」,很多會被國民黨的「真統假獨」繼續騙下去。

錢呢?大哉問!


「天啊!林益世沒貪污,是我貪污,這個國家瘋了!」、「太太問我說:錢呢?」台大名醫柯文哲日前接到調查局台北市調處通知書,把他列為貪瀆案「犯罪嫌疑人」,勒令十日上午九點半報到,以上是他第一時間的反應,生動道出無奈以及對司法的疑慮。
「錢呢?」柯文哲夫人這句「大哉問」,頗有一語雙關意味。柯文哲曾道家中財務全由夫人打理,柯夫人除了為柯文哲被列貪瀆訴不平,更道出小百姓對林益世案判決的質疑:有拿錢的,判沒貪,沒拿錢的,被控涉貪,這是什麼恐龍標準?
馬英九愛將林益世在立委兼國民黨大黨鞭時,明明收陳啟祥六千三百萬,錢在、人在、藉職權喬利益等犯罪事證俱在,但法院卻判決沒貪污,涉洗黑錢的、燒錢滅證的林益世家人都無罪。
市調處指柯文哲是涉貪瀆犯罪的嫌疑人,豈不指他比林益世更可惡?收了更不該收的黑錢?柯是教授、名醫,既無權勢更非黨政高層,何德何能貪瀆?竟無端遭控涉貪,實在太離譜,難怪柯夫人要問「錢呢?」
「天啊!」則是柯文哲的「大哉嘆」,嘆這個國家瘋了。其實,這個國家沒瘋,瘋的應是國民黨政府;其實,政府也沒有瘋,而是有權力的人把司法當整肅異議的工具,否則,不會如此株連、羅織、窮治、莫須有!
輕判林益世案的三法官自請移送評鑑,不過,依法官法第三十七條,法律見解不付評鑑,本案關鍵爭議就在何謂貪污的法律見解,就其他枝節評鑑,只是欲蓋彌彰吧了!

阿扁總統送餐日記 20130508--- 只要活著就有希望

新聞報導 -
作者 Cathy | 贊儀   
2013-05-08

天氣像是三溫暖,清晨起霧,早上下雨,送餐時則是大太陽,悶熱潮濕的氣候讓人渾沌。
看到志工媽媽今日的備餐,瞬間燥熱的感覺少了一大半。
四神排骨湯、白木耳燉蓮子百合枸杞湯、蜜餞小番茄、蘆筍炒蝦仁....這些都是要讓阿扁總統安神、消暑開胃的料理。

下午開車時,聽到鄭新助議員廣播節目說著他探訪阿扁總統的過程...說真的每次聽到去探訪的人所透露的訊息,都讓我們這些支持者心疼、 沮喪,但是我想到志工媽媽告訴我"人是鐵 飯是鋼",不管情況怎麼樣只要活著就有希望,所以每次送餐都祈禱陳總統今天會有好胃口。

天祐阿扁總統!

延伸閱讀:
阿扁總統送餐日記系列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如古代獵巫是什麼意思

邱策法 2013/05/08
 
為了交代文題的立意不得不先引用以下一則新聞的全文


林案法官:部分批評如古代獵巫

2013/05/07 20:20:0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7日電)承審林益世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法官,今天自行請送法官評鑑。但他們認為,部分輿論批評近乎歇斯底里,如中世紀黑暗時代的「獵巫」。

承審林益世涉貪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
受命法官紀凱峰、陪席法官林孟皇3人,今天自行請送法官評鑑,成為評鑑制度上路1年多來,首次出現法官主動自請評鑑。

林孟皇在自請評鑑的答辯書裡,列舉過去自己所判案件,
包括重判前總統女婿趙建銘台開內線交易案、撤銷台北市警局對法輪功學員的行政裁罰、判決拿油漆塗銷景福門國民黨徽的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無罪等,重申堅守「憲法守護者」的職責,凡事講求證據。

對於外界批評合議庭判決時「捨貪污重罪改採刑法輕議」,
林孟皇說,貪污治罪條例沿襲自民國27年的「懲治貪污暫行條例」,許多舊思維背離當代「罪罰相當」的法治思維,很多條文的構成要件也與刑法疊床架屋,存廢早有檢討。

林孟皇特別解釋,林益世案涉及職務上收賄罪的法律適用,「
職務上行為」長期以來司法實務採取「法定職權說」,但最高法院於前總統陳水扁龍潭購地案,卻創設「實質影響力說」,但「實質影響力」概念並不在法條文義範圍內,不夠周延,也引起爭議,「究竟可不可採?言人人殊」。

答辯書強調,合議庭3位法官基於法律的確信與良心從事本案的審判
,「為何我們願意甘冒大不諱,背離『國民法律感情』,因為這涉及到刑法學的基本思維-罪刑法定原則、類推禁止原則」。

林孟皇在答辯書說,社會各界如認判決結果不當,
有上訴機制透過審級救濟途徑重行檢視法律見解,「怎可如中世紀黑暗時代的『獵巫』行動一般,以近乎歇斯底里、成見及羅織罪名的方式,任意指控合議庭?」他們期盼法官評鑑委員會了解當前「輿論審判」氾濫,給社會一堂公民法治教育課。

不過,今天只有林孟皇提供答辯書給外界,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
受命法官紀凱峰則以自身答辯內容尚待整理,暫未提供。1020507

看到這一則新聞心裡直覺糟糕透了,整個台灣的司法界糟糕透了。

日前筆者的一篇「曾勇夫有資格擔任法務部長嗎?原本未置一詞一字談三位法官的任何事情。這下子可能要配合你們三位「林益世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法官」的「引蛇出洞」的計策,也數落你們三位幾段。

首先要問你們三位幹了一二十年(或更長)的法官是假的嗎?你們在這一案留下的歷史性文件有誰拿刀拿槍逼你們要如此辦、如此判、如此寫嗎?你們三位到今天為止就如犯罪嫌疑人被發現有犯罪的嫌疑,被公開拿出來討論而已,怎會擔任法官職務的你們,竟然回過頭來指責國民表達的觀感是野蠻的如中世紀黑暗時代的「獵巫」?

如此的不夠格也只有一句建議:趕緊辭官回家一走了之,或全家移民去你們心中的文明國家,不要留在台灣過這種黑暗時代的日子。

其次,進一步說不是國人野蠻,是你們爛透了。

徐水德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那句惡毒的宣言時及其後,你們說了什麼,做了什麼,什麼都沒有,你們打心裡認同,並且樂與為伍,抱著助紂為虐一切看我荼毒的心態,每天幹樂活的心態,幹你們的法官職務到今天。

推測你們三位直到今天才有如三歲小孩知道人類可悲可恥的齷齪一面是什麼,我說三歲小孩的意思就是你們三位還有很長的一段日子要繼續學,直到長成為有獨立觀察思考判斷能力的成年人。

再其次要提醒三位,全體國民過去數十年一直到昨天仍然在討論司法不被信任的議題的真義,知道了嗎?國民的心情就像你們三位現在所感受的心情而已,難過了半世紀以上,但你們完全不知道或知道,但你們選擇站在加害者的那一方,繼續做你們快樂的任務,領快樂光榮的薪資,享受少數人的榮華富貴。

最後如果你們的家人也都跟你們一樣,認為台灣國民大多數發表批評意見的都是野蠻人,那麼就不可多留一日在台灣,趕快離開。我這建議完全是為你們三位的下一代著想,而有此善心冷靜真誠的提議。因為任何一位國民只要知道某個青少年是你們三位的子弟,一定會遭收指指點點,(不用我多說台灣民情是這樣的,這也就是我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某某大官的家人在外抬不起頭來的緣故。肯定不利於他們的成長學習,繼續留在這裡遭受異樣的眼光會毀了他們的一生。

〔 資料來源: 鯨魚網站
 

搶救國文教育聯盟又來了

小明 2013/05/07
 
(圖片出處:中央社)
從綠營執政時期就照三餐出來罵罵號的「搶救國文教育聯盟」又出來了。我想說他們思思念念的邦不勒馬執政就應該回解甲歸田,好好回去搶救一下國文教育。可是他們還在ㄟ,而且有恆心、有毅力的每年都選在五四之前出來靠邀高聲疾呼--要搶救國文教育。
不知道是不是學國文的人腦袋就會有問題,以前胡適的五四運動是推動白話文,現在搶救國文教育聯盟的五四則是「驅除白話,恢復古文」。古今對照,真的是方向完全錯誤的大鬧劇。
這次的記者會基調,基本上不脫以前他們在幹的事,他們建議:
1.高中的中國文化基本教材恢復為必修。
2.國文每周上課時數由4節增加到6節。
3.高中國文課程中古文要占65%、國中45%、國小25%。
4.恢復國立編譯館部編課本。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時代在變,唯獨這些人的腦筋不會變。
首先,繼四書五經列為「必選」後,現在搶救國文教育聯盟進一步要求「中國文化基本教材」列為必修。天呀!是不是下一步乾脆連恢復科舉都一起來好了。這一群人的腦袋根本是停留在要把台灣人下一代教育成「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各位納稅人,你們放心把子弟送進教育體系,然後被中國文化基本教材洗腦成堂堂正正中國人嗎?
其次,要求國文課節數由每週4節增為6節,標準的老王賣瓜心態。你們家的國文科很重要,所以每週增加2節課,讓國文老師更有飯碗(或者飯碗更大),這我是沒意見。但是,能不能恭請搶救國文教育聯盟諸君賢達,可不可以告訴我,在每週上課總節數固定的情形下,要把哪一科減少2節課,好讓國文增加2節課呢?
你們家的國文科很重要要加課,那你能不能告訴我哪一科是不重要的,應該先減2小時??
套句飛蚊哥的口頭禪:「你講啊,你講講看啊!」
還是,你們希望其他課不用減,就把週六也拿來上學,這樣國文就能增加2節了??你們說得出口嗎?
反正,我家小草快要上大學了,你們高中每個禮拜要讀7天,我也覺得OK啊!大家高興就好,反正國不成國,警察用竹竿、貪污判不是貪污、......,我要把你們當人看也不差這一樁。
至於第三點那就更不用說了,吵古文比重應該是這個聯盟的成立宗旨吧。小學要佔25%?每4課裡要有1課古文,要不要乾脆把小學國語課直接改成「讀經」課算了?
而最後一項,要求國文課本恢復部編本更是荒謬。根本是北北基「一剛多本選一本」的變形。我看國立編譯館乾脆開一個空間讓搶救國文教育聯盟當辦公室好了,不然,這麼挺國立編譯館是在挺假的?
一個人民團體,自始至終都在幹「開倒車」這種事,所有的主張沒有一件是走在進步的軌跡上,真的是奇蹟。除了他們出現一次我就譑一次外,還真的不知道怎麼形容!!
延伸閱讀:
1.民間團體罵罵號,要求增加古文
2.民間團體要求增加國文課,不敢說出要減哪一科的課。
3.民間團體就是不知道應該搶救自己的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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