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8日 星期三

健康資訙



01. 常吃宵夜會得胃癌
因為胃得不到休息

02. 一個星期
只能吃四顆蛋
吃太多
對身體不好

03. 雞屁股
含有致癌物
不要吃比較好

04. 飯後吃水果
是錯誤的觀念
應是飯前吃水果

05. 月經來時
不要喝綠茶
反正茶類的
不要喝就對了
多吃可以補血的東西

06. 喝豆漿時
不要加雞蛋及糖
也不要喝太多

07. 空腹時
不要吃蕃茄
最好飯後吃

08. 早上醒來
先喝一杯水
預防結石

09. 睡前三小時
不要吃東西
會胖

10. 少喝奶茶
因為高熱量高油脂
沒有營養價值可言
長期飲用
易罹患高血壓
糖尿病

11. 剛出爐的麵包
不宜馬上食用

12. 遠離充電座
人體應遠離30公分以上
切忌放在床邊

13. 每天十杯水
膀胱癌不會來

14. 白天多喝水
晚上少喝水

15. 一天不要喝
兩杯以上的咖啡
喝太多易導致失眠/胃痛

16. 多油脂的食物少吃!
因為得花5-7小時去消化
並使腦中血液集中到腸胃
易昏昏欲睡

17. 下午五點後
大餐少吃
因為五點後
身體不需那麼多能量

18. 十種吃了會快樂的食物:
深海魚/香蕉/葡萄柚/全麥麵包/菠菜/大蒜/南瓜/低脂牛奶/雞肉/櫻桃

19. 睡眠不足會變笨
一天須八小時睡眠
有午睡習慣
較不會老

來自網路

醫生不願轉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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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尚把女人帶到高山上,然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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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 10 句話,折射一個人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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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祖的 14 句話

佛祖的 14 句話,
改變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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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通牒!柯市府正式發函遠雄 限3個月改善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6-06-08 12:22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今(8)日表示,北市府今天上午正式發函給遠雄巨蛋公司,要求3個月內依契約及相關法令,改善施工進度嚴重落後等違約情事,如無具體改善,將依契約相關規定處理。
林鶴明表示,北市府已正式發函遠雄,要求3個月內依「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興建營運契約及建築法等相關法令,改善施工進度嚴重落後等違約情事,如無具體改善,北市府將依契約相關規定處理。
北市府指出,遠雄於大巨蛋施工進度嚴重落後,並有諸多違反法令及契約情事,已多次函催遠雄巨蛋公司儘速改善完成,林鶴明表示,都發局去年5月20日勒令停工,施工進度嚴重落後,且與契約規定「乙方於本計畫興建期間,應依各項法令規定興建」的約定不符,遠雄遲遲未能復工,迄今已逾一年,難謂遠雄工程品質無重大違失之情事,且始終未能採取積極作為,致工程延宕,至今仍無法復工。
林鶴明說,市府正式發函遠雄,除清楚表達違約具體事實,並明確要求改善違約的期限,限「文到之日起1個月內」,具體表明是否有意願改善,同時限「文到之日起3個月內」依法向主管機關完成變更建造執照。
林鶴明強調,遠雄若未完成改善,將依契約相關規定通知融資機構接管或繼續辦理,或終止契約。
(北市府提供)
 
 
引用網址如下:      

綠委爆馬涉侵占機密公文 要求特偵組速查拒訪香港

記者林冠妙/台北報導 2016-06-08 13:55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8)日表示,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設有影印機,且自己影印公文,他接獲爆料,馬從辦公室搬走了數量不明的紙箱,紙箱中裝了不少文件,涉嫌侵占機密公文,要求特偵組立即搜索調查。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羅致政、蔡易餘今天共同召開「馬英九涉侵佔機密文件」記者會,王定宇表示,馬英九曾表示,自己是唯一在辦公室擺放影印機的總統,而且日記還寫著,他都親自影印文件,還拍照留念,總統府的相關密件、機密文件,馬是自己影印且自己收藏。
王定宇指出,2012年特偵組起訴前總統陳水扁侵占公文罪,起訴書中寫的很清楚,即使公家機關沒有要求卸任總統返還公文,也不代表轉贈私人,就算事後歸還,也不能免罪。
王定宇說,當年特偵組搜索陳水扁辦公室、住宅,前總統府祕書長陳唐山以降都被約談,呼籲總統府清查,府內是否有影印或公文缺漏遺失,要馬辦公開回應下列問題,馬自己影印的資料銷毀了嗎?當天裝箱的文件是什麼?帶走的文件有列清冊嗎?總統府及相關單位知道嗎?要求特偵組立即展開訊問、搜索和調查,他會告知是誰掌握這項資料。
蔡易餘強調,馬英九涉犯《刑法》侵占罪、隱匿公文罪,同時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羅致政認為,馬英九涉及侵占、隱匿公文等罪,總統府、特偵組應採取行動,進行調查,拒絕馬英九出訪香港。


引用網址如下:      
http://www.peoplenews.tw/news/919de2f2-12e1-43d1-a953-cab9eb3d1c63

〈林保華專欄〉從二二八馬英九爸媽在台灣說起

作者 林保華   
2016-06-08
馬英九是否可以於近日去香港,有許多反對的理由,我十分贊成。比較沒有人提及的,香港是中共的諜報中心,馬英九本人有香港人身分,會不會像銅鑼灣書店的人員那樣被中共綁架而失蹤?何況馬英九本人出身特務世家。
一般人只知道,馬英九在香港出生,一九五二年爸媽馬鶴凌與秦厚修才把他帶到台灣來。其實,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時,馬秦兩個都在台灣,而秦厚修一九四四年從政大畢業後就擔任軍統頭子戴笠的秘書,他們來台灣幹什麼?
二○○八年馬英九當選總統後,他的四個姐妹在接受中國媒體訪問時談出來鮮為人知的情況。訪問稿於《環球人物》當年第十期刊出,標題是《四姐妹:他在「女生宿舍」長大》。(http://culture.people.com.cn/BIG5/40462/40464/7385309.html)
我按順序整理了他們的情況:
馬以南一九四五年出生在重慶。這一年年底,馬鶴凌夫婦第一次去台灣時,把襁褓中的馬以南放在湖南甯鄉的外婆家。馬乃西一九四七年在台灣出生。那年年底,馬鶴凌夫婦離台返鄉,襁褓中的馬乃西也隨父母回鄉,後來就留在湖南衡山的奶奶家。馬冰如一九四八年在長沙出生。一九四八年年底,馬鶴凌夫婦第二次去台灣時,兩個妹妹留在奶奶那裡,馬以南隨父母同行,她跟著父母在台灣、香港兩地輾轉。
一九五二年,馬乃西和馬冰如跟著奶奶前往香港,再一起去台灣。小妹馬莉君一九五二年在台灣出生。
有多麼重要的大事需要馬鶴凌與秦厚修抱著嬰兒或丟下嬰兒在中港台之間奔波?這需要台灣史專家去尋找與研究。
問題還不只他們在二二八扮演什麼角色,而是他們的經歷比較複雜奇怪。馬鶴凌在香港經營了一家洗衣舖(九龍青山道),比其他被安置在調景嶺的難民好多了,可以安居樂業,可是一九五二年還是全家來了台灣。許多難民想來卻不給。
由於從中國湧來香港的難民太多,港英政府在一九五○年五月一日開始封鎖邊界,有中國政府頒發的正式旅遊證件才可以進入香港。因此馬英九的奶奶應該是拿了政府批發的證件進入香港。當地政府怎麼會給「特務家屬」出境?而馬家在台灣六十年傳承下來的就是「化獨漸統」。
馬英九的「大哥」王曉波是一九四九年隨他的憲兵中校父親來台灣,第二年中共讓他的媽媽經香港來台灣「團聚」策反,一九五三年因為蔡孝乾案發被捕,作供時承認聯絡對象就在香港。在美國CIA隱藏四十年的中共特務金無怠,也是來香港與上司碰頭。至今香港仍是諜報中心。
香港這樣複雜的環境,馬英九會不會通匪?(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核電終極解方:修公投法第三十條!

作者 范姜提昂   
2016-06-08
行政院長林全一席「重啟核一廠一號機」的話,引發軒然大波。其實,不意外,因為我國核電爭議起於核四停建爭議,至今擾攘,是因為長遠的非核政策未確立,攻防各方,不是不安心,就是不死心。
直言之,非核政策及其執行時程未入法之前,不但沒有人願意真心擁護替代能源,現有核電也會心存僥倖,充斥上下其手空間,主政者解決問題,要抓緊總源頭!
這種重大立法,當然必須公投;也只有經過公投,才足以遏止相關集團心存僥倖。新國會則應擺脫「中國懼怕統獨公投」而對公投法之干擾,應專注「非核公投」主題,依實務經驗大刀闊斧修掉不合理之處。
關鍵在公投法第三十條: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這第三十條,完全扭曲公投結果!
沒錯,全世界沒有公定投票率門檻,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國門檻相對很高!一般兩三成即可。重點是,實務上,已經辦過的六個公投,國民黨都發動反宣傳,發動支持者不領公投票,以致各公投案投票率都不到一半,全部被否決。
第三十條的關鍵規定:「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條文使用同意、通過兩個詞,無異限制了公投題目的問法,它必須針對政府提出的「政策作為」做出複決,即同意或不同意,於是公投題目就會變成「你是否同意」。
問題是,這個問法必然產生技術上的眉角。譬如說,主張「續建」核四的一方,會用各種理由主張命題為:你是否同意「停建」核四?因為這樣一來,他們只要發動支持者拒領公投票,讓投票率不到一半,就可以讓「是否同意停建核四?」這個題目被否決,也就是不同意停建,而達到續建的目的。
選擇題才可以涵蓋所有可能性,硬搞成是非題,必淪為特定集團操弄規則之工具,而扭曲民意。
誰說公投非要是非題不可?近年來,無論「紐西蘭換新國旗」或「英國退出歐盟」的公投,均採選擇題!選擇題,自然迫使各方想盡辦法說服人民,選擇他們的主張,絕不會鼓動選民拒領公投票。這個眉角,建議新國會牢牢掌握住。
(作者為資深電子媒體工作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又來了!台灣師生旁聽國際勞工組織遭拒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   
2016-06-08
又來了!台灣師生旁聽國際勞工組織遭拒
我國師生在日內瓦欲以護照換證旁聽國際勞工組織,遭對方以不承認護照為由拒絕。我外交部晚間說明,已向對方表達嚴正立場。(翻攝自ILO官網)20160607
中正大學勞工關係系教授劉黃麗娟近日帶團至瑞士日內瓦參訪「國際勞工組織」(ILO),沒想到今年對方以不承認中華民國護照為由,悍拒研習團於門外。外交部今晚說,拒絕我師生以護照換發旁聽證,是不合理作為,政府將嚴正籲請ILO立即改正這項枉顧人權的錯誤做法。
據報導,劉黃麗娟表示,這項參訪活動行之有年,往年都可申請「一般訪客」通行證,但這回卻被無理拒絕,「號稱捍衛國際勞工人權的組織,現在卻自己搞國籍歧視」。劉黃麗娟痛批,此舉是「國勞組織本身違反其核心價值最赤裸的表現!」
除向我駐外館處反映外,劉黃麗娟也在其臉書上發起「一人一信」,由她擬具英文抗議信函,籲請大家協助轉發至ILO官方信箱,「讓ILO看到台灣勞工的主張!」
外交部晚間說,駐日內瓦辦事處本月4日接獲反映,持我國護照申請旁聽證進入ILO旁聽遭拒,駐處第一時間向ILO表達嚴正立場,並洽請友我國家及友邦駐團同步協助交涉。外交部強調,ILO不合理作為,已違反自身標榜遵循普世價值及公平正義原則,嚴重影響台灣權益,已嚴正籲請立即改正此錯誤做法。
駐處也向ILO強調台灣務實專業參與的立場,及ILO應採取其納入勞、資、學等各方參與包容原則,可以適當方式換證出席旁聽。外交部表示,我國自失去聯合國代表權以來,我參與聯合國相關會議活動即面臨諸多困難,除持續向聯合國體系反映,同時洽請友我國家助我逐步突破封鎖,爭取平等參與權益。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5423&Itemid=76